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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千億白馬股或遭股民集體索賠
http://www.CRNTT.com   2021-03-28 17:46:40


 
  此前的2020年12月31日,廣州中院受理了顧某某、劉某某等11名自然人共同起訴康美藥業及馬興田、許冬瑾等21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2021年2月10日,廣州中院經依法審查,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此案,確定該案權利人範圍。相關裁定書送達後,投資者與康美雙方均未在法定期間內申請複議。因此,廣州中院正式發布權利登記公告。而投服中心也正式接受投資者委托替投資者打官司。

  根據廣州中院公告,索賠對象和被告為:馬興田、許冬瑾、邱錫偉、莊義清、溫少生、馬煥洲、馬漢耀、林大浩、李石、江鎮平、李定安、羅家謙、林國雄、李建華、韓中偉、王敏、張弘、郭崇慧、張平、唐煦、陳磊、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收到審計機構最高罰單5700萬的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結構沒有納入索賠對象。

  26日晚,康美藥業發布公告稱,投服中心如在法定期限內接受50名適格投資者委托,將向廣州中院申請參加(2020)粵01民初2171號案普通代表人訴訟,並申請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

  公司將積極應訴,做好與廣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資者的溝通工作,妥善安排訴訟相關事務。

  有望成為中國首例集體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2020年7月3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已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發布權利登記公告的,投資者保護機構在公告期間受五十名以上權利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

  也就是說,如果投服中心在公告期間接受五十名以上權利人的特別授權,那ST康美索賠一案後續可能發展成為特別代表人訴訟,即有望成為首例中國版集體訴訟案。

  據券商中國,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認為,集體訴訟之下,賠償難賠償少的頑疾有了解決方案,伴隨著刑責的加大,對造假者尤其是直接責任人,牢底坐穿的同時,要賠到傾家蕩產,大幅提高了違規成本,“解決坐幾年牢出來還是億萬富翁的不公平情形,從而可以更大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故意嚴重造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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