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平台交易安全問題也有所顯現。4月,某藝人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自己此前獲贈的猿猴頭像畫作的數字藏品被釣魚網站偷盜。
此後,在國外NFT交易平台上,該頭像在約1小時裡,被分別以130以太坊和155以太坊虛擬幣轉手交易。
還存在與境外區塊鏈平台“任性”結合現象。記者發現,部分數字藏品平台仍使用以太坊、Polygon、火幣生態鏈等境外區塊鏈技術“上鏈”數字藏品。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圖片“上鏈”至境外區塊鏈平台,流程十分簡單,直接上傳圖片後,數秒便可獲得一串數字串符,代表“上鏈”成功。
國內某數字藏品平台技術負責人表示,利用境外區塊鏈技術“上鏈”的數字藏品,理論上可在境外虛擬幣交易平台上用虛擬幣交易、抵押、置換。
“這意味著,有人可通過人民幣購買數字藏品後,兌換成虛擬幣,再在虛擬幣交易合法的國家和地區兌換成外幣,存在利用數字藏品進行虛擬幣交易和洗錢的風險。”他說。而去年9月,央行發布相關通知表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
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逐漸顯現。5月28日,徐悲鴻美術館發布聲明指出,其關注到某些數字平台以徐悲鴻先生的名義為噱頭髮售相關數字藏品,這些數字藏品的原始作品有些為假冒作品,有些不能提供完整的溯源證據,有些作品與徐悲鴻先生根本無任何關聯。
4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宣判了一起涉NFT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原告奇策公司發現,被告某科技公司經營的“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戶發布“胖虎打疫苗”NFT,售價899元。該NFT數字作品與馬千里在微博發布的插圖作品完全一致,甚至在右下角依然帶有作者微博水印。被告不但未履行審核義務,還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費用。
杭州互聯網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發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時賠償奇策公司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