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萬物都可NFT。”盤和林建議,可由市場監管部門和文旅部門牽頭制定相關法規,參照藝術品經營管理規定,明確數字藏品屬性以及平台准入、經營規範等準則。
吳俊傑認為,數字藏品平台要制定對“上鏈”資產權屬及來源審查的相關制度,包括權屬審查的資料要求、審查標準、知識產權糾紛的投訴處理規則及投訴處理流程、知識產權保護的日常監測及處理機制等。
“通過制度的建立及執行,避免平台淪為盜版品、劣質品侵權發行的幫凶及場所。”他說。
“治理數字藏品市場的炒作亂象,需通過構建健康的平台交易規則加以解決。”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實踐教授胡捷說。
專家建議,平台應當在用戶協議和顯著位置中向用戶明確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炒作,並設定上限價格區間、限制場外交易、防止金融加杠杆等防炒作機制。另外,數字藏品平台之間還可加強溝通聯絡,建立行業自律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