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8日電/華爾街投資大行面臨被大舉清算導致金融海嘯的不法行為。美國傳媒報道,華爾街繼投資大行高盛被美國證交會指控涉嫌詐騙後,另一投資大行美林(Merrill Lynch)亦被荷蘭一間銀行指涉及類似詐騙行為,令該銀行損失4500萬美元(約3.5億港元)。兩大行涉及欺詐行為的消息震動整個華爾街,有律師指這些指控其實只是冰山一角,當局控告高盛是要“殺一儆百”。
明報報道,今次涉及欺詐的產品名為CDO,是一種結構性財務工具,主要把不同的投資產品如房屋按揭、汽車按揭或其他資產按揭匯集成一個投資組合,內含不同風險程度的資產,將之綑綁包裝後一併向投資者出售。證交會上周五控告高盛在出售名為Abacus的CDO時,涉嫌在有關產品加入有毒按揭債券產品,並沒有通知客戶,對基金經理約翰保爾森(John Paulson)押重注打賭這些產品價格下跌,涉嫌隱瞞,最終令客戶虧損逾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事件中最大輸家是荷蘭銀行(ABN Amro),蝕了8.4億美元(約65.5億港元),德國銀行IKB亦蝕了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
保爾森幕後炮製問題產品
證交會聲明指出,要求高盛設計Abacus的保爾森對基金公司,2007年4月曾向高盛付了約1500萬美元(約1.17億港元)的設計及營銷費。高盛向投資者表示,獨立第三者公司ACA資產管理公司協助揀選Abacus中的123種債券和資產,但證交會指,實際上是約翰保爾森的對基金公司從中擔當主導角色。
由於保爾森毋須向投資者交代任何利益衝突,因此不會被檢控,但現任執行董事、時任高盛副總裁的圖爾(Fabrice Tourre)則要“上身”,因他設計和推廣有關交易,以及知道保爾森打賭Abacus價格下跌。在交易完成前3個月,圖爾曾向朋友發電郵,稱他知道按揭市場將陷入災難。高盛否認有關指控,稱會抗爭及為公司聲譽辯護。
荷蘭合作銀行入禀控美林
除了高盛外,另一大行美林也被揭使用類似手法與對基金齊齊掘金。《華爾街日報》報道,荷蘭合作銀行(Rabobank)上周五入禀紐約最高法院,指美林在出售價值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名為“Norma”的抵押債務證券(CDO)產品時,犯了與高盛被證交會指控的同類詐騙行為。代表律師皮克哈特說﹕“合作銀行控告美林在組織及推廣銷售Norma時,沒向投資者披露Norma證券產品由一名對基金客戶挑選,以助該客戶乘機沽空有關產品獲利。”
合作銀行指,美林2007年時訛稱Norma是經過小心組織的投資工具,但它其實包括了次按等有毒資產,而且是由美林一名重要對基金客戶協助挑選。該產品到2008年變為無效,令合作銀行損失4500萬美元(約3.51億港元)。美林則聲稱已在交易文件上公開Norma資產中的風險。
證交會前律師弗倫克爾(Jacob Frenkel)亦說﹕“當一間大行注意到其他銀行的創意工具時,就會複製有關產品。”皮克哈特亦說:“對高盛及其他向CDO投資者隱瞞的部分銀行來說,這只是冰山一角”。
高盛前員工﹕CDO是“傳炸彈”遊戲
高盛前員工普林斯(Nomi Prins)指出,CDO產品在樓市暢旺時可為銀行賺取數千萬美元費用,但這是一個“傳炸彈”遊戲,“包裝銷售如此高風險產品的理念,就是要把風險送走,投資銀行不會手持最毒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