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問題應當成為巴以雙方的重點,原因有二:
第一,當衝突雙方提及讓步,很容易就提及舊時的積怨,現下的不公和未來的威脅。以色列應該把對加沙的封鎖取消到什麼程度?哈馬斯應當完全解除武裝嗎?這種話題幾乎立刻就會被扯到1948年以色列建國、大屠殺甚至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宗教起源等問題上。光是雙方的用詞(比如定義佔領、平民、恐怖主義)就足夠引發糾紛。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雙方承認:已經受夠了,希望可以改變現狀,迎來希望。
第二,在和政治對手的競爭中,雙方的領導人都已經學會利用或鼓動公眾的絕望情緒。民眾的沮喪變成了軍事化、蓄勢待發甚至拖延時間的藉口。過去一系列的和平條約(譬如奧斯陸和平協定)都會讓簽訂新條約一事蒙上悲觀的陰影。最近美國領導的和平談判破裂,也許成為激進派人士否定和平條約的藉口。
絕望的情緒可能會被濫用,但也可能會培養出同理心。在1973年埃及和以色列的戰爭結束後,正是這種共同的絕望使得戴維營的談判成真,兩國之間也締結了長久的和平協定。過去的那些絕望之情已經被遺忘,只要把這種情緒當成一種自我對和平加強上的障礙,就有機會很快終結這種絕望。而當務之急,是要利用好這一絕望情緒,令此次以色列與哈馬斯的衝突成為不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