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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正書簡”與“識簡書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4 09:55:32  


  作者:肖永國 北京 研究員

  2009年6月10日,台灣最高政治領導人馬英九在會見台灣僑社代表,得悉在國際範圍內中國大陸的簡體字已經成為中國漢字的國際標准時,馬英九主張兩岸可以就漢字使用的“識正書簡”上達成協議。 

  馬英九主張“識正書簡”在兩岸引發“冰火兩重天”的議論。一方面,台灣民進黨痛罵馬英九主張兩岸“識正書簡”就是“賣台”和“文化統一”的行為;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對馬英九主張兩岸“識正書簡”大加贊賞到無以複加的地步。如果兩岸民衆對馬英九的“識正書簡”再做深入的分析就會發現,恐怕兩岸民衆對馬英九的“識正書簡”的兩岸文化主張都存在誤解或誤讀。 

  兩岸文化同根、同源、同文是公認的歷史事實。所謂的“正體字”就是中國大陸所說的“繁體字”。至於有台灣政黨說“正體字”才代表中華文化的“正根”,那是“言重”了。嚴格地說,台灣現在使用的正體字也不是幾千年前中國的古漢字。漢字隨著時代的變遷發生了多次整體的簡化和梳理過程。 

  中國大陸在上個世紀的五十年代,為方便人民群衆書寫與識記,對正體字做了系統的整理和簡化,是有積極地意義和價值的。隨著中國大陸的國際影響力與日俱增,在國際範圍內簡體字成為代表中華文字的主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與此同時,台灣始終保留著正體字的書寫與識記。但是,隨著兩岸交流與交往的日趨頻繁,兩岸需要在文字的識記與書寫上達成默契和一致,這對深化發展兩岸文化關系是有益的。另外,在國際範圍內,一直有民間組織或學者在探討關於“漢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課題。事實上,將漢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對弘揚中華文化也是有意義的。在這樣兩個方面的背景下,台灣領導人馬英九提出兩岸就漢字的使用達成“識正書簡”的文化協議是有特殊價值的。 

  一、簡體字與正體字都是中華文化的文字載體。兩者僅僅是表現的形式不同、使用的範圍不同,不存在兩種文字形式的“主次”、“高低”和“優劣”的差別。 

  至於中國大陸民衆或台灣民衆對自己所熟悉的漢字形式,有這樣或那樣的文字情感或偏好,都是對中華文化熱愛的一種表現,但是絕不能使之成為貶低對方的理由或借口,更不應該以一種中華文化的表現方式去污蔑另一種中華文化的表現方式。 

  二、兩岸文字的融合模式應遵循“兩相皆宜”的原則,即:采取中國大陸“識正書簡”,而台灣地區“識簡書正”,在國際範圍“客隨主便”尊重國際通行的慣例。 

  在兩岸文字的融合問題上,不能采取以某種文字形式的所謂優勢對逼迫另一種文字形式的改變。也不能強制性的改變中國大陸或台灣地區民衆的書寫習慣。但是可以從教育入手,實現兩岸文字的教育互通、互便,努力減少兩岸之間及國際範圍中華文化交流的不便或疏離。 

  三、兩岸文字的統一是一個歷史過程。這取決於兩岸民衆的意願、使用的需要和生活的方便。 

  無論是中國大陸民衆對馬英九“識正書簡”的歡呼,還是台灣民衆對馬英九主張的痛罵,事實上,都是對馬英九的政治誤解或誤讀。兩岸自開展經貿文化的溝通、交流和協商以來,從來沒有一方對另一方強制或逼迫。不僅中國大陸政府極力反對這麼做,台灣當局也同樣不會許可這種情況發生。兩岸事關任何領域的交流、交往及融合與統一,都是以讓兩岸民衆的“願意”、“答應”及“滿意”為根本目標的。 

  由此可見,中國大陸“識正”體現了對中華文化傳統的繼承與尊重,目的是便於兩岸實現相互交流與國際範圍的文化合作;台灣地區“識簡”表現的是對中華文化國際化趨勢的關注和認同,同樣是方便兩岸在不同領域或場合的正常交流與往來。 

  在兩岸的文化領域,不存在“誰統一誰”的問題。即便兩岸就文化的某些主題或領域達成共識或協議,并取得了兩岸人民的支持和認可,那也是兩岸人民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結果,而不是一方對另一方強制或促使對方被迫的結果。事實上,在兩岸的任何領域,兩岸都是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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