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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馬拉松”審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21 11:58:34  


  作者: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師

  2007年6月15日,九江大橋被船長石桂德駕駛船只碰撞坍塌致8人死亡,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昨日,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石桂德徒刑6年(2011年12月16日廣州日報)。 

  廣東省安監局“事故調查報告”認定,“南桂機035”船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事故發生時正值九江大橋擴建工程施工期間,相關單位沒有嚴格按照要求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負有間接責任,為此,對被告人石桂德從輕處罰。本案未聞間接責任者被追究刑責,真相究竟又是如何? 

  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詢問石桂德有什麼意見時,站在旁聽席上石桂德18歲大兒子石瑞燦搶著大吼一句,“有意見!”石瑞燦質疑為什麼不把船頭打撈起來?“船要是撞上橋,肯定有痕跡!”如果是船撞斷了橋,船上的人都會受傷,但他們沒有受傷。石桂德妻子質疑,“拖了四五年時間,就是為了找證據,但為什麼不把船頭打撈起來?”沒有打撈起“事故船”,沒有查清橋梁是怎麼斷的?沒有證據證明大橋是被船碰撞;反之大橋橋樁能沒有響應保護措施?如此以何鑒證大橋坍塌是碰撞?就是這樣坍塌的九江大橋被專家鑒定是“沒有問題的橋”;我真的不知道連職業道德和良心可以一起出賣的我們的專家這次尋找什麼理由;證明此次坍塌與施工質量無關。在這樣案情雲遮霧罩背景下,是否意味石桂德成為這起慘劇替罪羔羊?如此審理人們擔心死難的冤魂永不瞑目;活著的人心頭的憤恨也將永難平息!這裡是否有司法人員幕後交易?這是否為掩飾輿論做做樣子?這一切絕不是偶然!石瑞燦的質疑不該是“謎”?這些年來我們建設太多的豆腐渣橋梁,一次次查清事故的真相,嚴懲肇事者呼喚,就是沒有觸動政府官員那根關鍵的神經?

  如此,我們沒有理由不擔心自己行走的哪一座橋不是“岌岌可危”,我們有理由擔心悲劇在某一天換個地址同樣上演!我不知這充當殺手的究竟有多少人?但我知道大橋的坍塌,是政府分管官員、大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管部門道德良心的集體坍塌!老百姓的命咋就不值錢?為什麼不能拿這根利益鏈條上的某個人來抵命?如此事故咋就牽扯不出責任官員呢?由於執政者的失職與墮落,在嚴重的事故面前,哪裡找到對黨、對百姓高度負責的精神。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明確指出: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也就是說審理最長可以延期至15個月,然而九江大橋坍塌至今已有4年半,此案卻一拖四年多。我們不是沒有制度,關鍵是有了制度不執行或大打折扣。在拖延中淡化了人們責任意識,淡化了人們憂憤,淡化了人們心頭的傷痛。又將有多少真相隨著時間流逝?事實上制度實施遠比制度制定、完善難度大得多。可怕的是法律法規、制度往往被以種種借口束之高閣,或有意無意地置之不理!這是一起標準的馬拉松審理案件,是不是又一次刷新了我國司法記錄。之所以是馬拉松審理,背後一定有多少陰霾,但不知是金錢的合謀還是權力的合謀? 

  九江大橋坍塌導致4車落水,8條鮮活生命沉屍江底。因這突如其來慘劇,死難者家屬悲痛欲絕,給多少家庭帶來慘痛陰影!我們為無辜的死難者而流淚,因為他們寶貴的生命死得那麼慘烈。我們也為政府而流淚,面對失去親人痛苦,一次次重大責任事故,我們的政府卻顯得無奈、束手無策、無能為力。人們不知道,我們還會有多少淚水可以流?也許真有那麼一天,淚水會流盡的,人們不知道這一次次的慘痛,何時能夠激起政府的神經?我們期待著人民的淚水不會白流;人們期待有一座橋梁不能跨塌;那就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聯繫扭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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