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賣身求助”,媒體也報道過裸體討薪、自焚抗強拆等事件,而這些事件絕不能當成一般的社會熱點看待。一般而言,這些事件的主人公大都屬於弱勢群體,他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難時,或者因為不熟悉各種政策而求助無門,或者因為訴諸正常的渠道未果,因此尋求一些非主流的渠道,或者裸體,或者“賣身”,或者自焚,僅僅是為了期待更多的人關注,從而冀望自身困境得以緩解或解決。當然,裸體、“賣身”乃至自焚,要付出尊嚴、健康甚至生命的代價,即使權益得到維護,其維權成本也甚為昂貴,或許還得不償失。由此看來,弱勢群體尋求非主流渠道解決問題,也是無奈之舉。而且,以放棄尊嚴乃至生命為代價來尋求救助,不知是誰的悲哀?
目前我國正處於深化改革的深水期,各種矛盾凸顯也屬正常,但這不能成為有關部門推諉塞責的借口。宗旨意識決定了政府部門的執政理念,民心向背則構築了民眾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基石。且拋開公共倫理方面的“軟件”不論,提供完備健全的制度支撐也必不可少。比如,裸體討薪的背後,除了有些不良老板的黑心腸之外,更暴露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不力的情況;“賣身”救助重病親人除了考驗社會慈善公益事業發展水平之外,更暴露了醫療保障等社會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深層次問題。妥善解決這些深層難題,既是緩解各種矛盾的務實之舉,也是深化改革的積極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