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官員們在涉及官員隱私幌子下,官員財產公示無疑讓其左右受到掣肘,亦如芒刺在背。2008年9月新華社一次隨機調查,七成受訪官員表示反對財產申報制度,官員中不歡迎公開官員相關事項,所以官員財產公示必然遭遇官員普遍抵制。最大阻力不僅來自被“曬”官員,更可能包括同僚,包括上級相關領導不同聲音。相關資料顯示,2006年中國居民收入中隱性收入可能高達4.8萬億元,相當於當年GDP26%。發展到今天,腐敗“黑洞”所涉財富是一巨大天文數字,正是這樣一個巨大利益背後隱藏掣肘的力量。
當前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存在一定設計問題,官員申報內容缺乏監督核實,有多少官員只是相互參照,並沒有如實申報,申報內容選擇性公示,公示範圍有限普通民眾看不到。由於申報情況、內容、公示範圍處處打折扣,官員財產公示規定被扭曲,已失去申報應有意義。
多少地方搞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行為只是當地紀委為製造虛假的政治政績,搞的吸引公眾眼球的宣傳,“忽悠”因素大於實際行動,就像多少腐敗官員大談廉正建設一樣,給民眾無限期待和期盼的制度設計,而在某些地方演變為一些大“玩家”的遊戲,而試驗結果殺傷了大量公信力!
製造官員財產申報輿論的地方,主政官員壓根也沒有打算把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進行下去,“忽悠”一回,轟動一次就達到了為自己製造輿論目的。因此,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怎麼可能健全深入呢?
實質,我們的每一步改革都必然遭遇腐敗集團的抵制,每一政策都必然遭遇腐敗集團扭曲一樣。腐敗官員已形成很大的利益聯盟,官員財產公示的多樣性和夭折,就是官員財產公示政策遭遇腐敗集團的扭曲。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是當今國際通行的約束官員行為,抑制腐敗蔓延的舉措,是關係政府政治信譽、百姓政治信心、回應社會籲求的產物。長期以來,我國在完善法律、法規,制定反腐制度方面作出一定努力,相繼出台一批政策、法規,但包括《憲法》、《選舉法》、《黨紀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工程建設、藥品採購招投標等國外一切行之有效程序設計,一旦進入中國就顯示出水土不服,無不被扭曲、變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