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馬英九就職演說多處“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20 23:17:18  


  作者 陳勤浩 清華大學兩岸法政問題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馬英九在5.20就職演說中表示:在兩岸關係部份,“中華民國憲法”是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導原則,兩岸政策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歷經3位“總統”,從未改變。這是最理性務實的定位,也是“中華民國”長遠發展、保障台灣安全的憑藉。

  在演說中,馬英九重申,兩岸關係目標是和平與繁榮,在“憲法”架構下維持“三不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然而,筆者通讀演說文稿,發現其在兩岸關係論述中有不少“違憲”之說,現予列舉如下:

  其一、在政策層面上,“三不”中的“不統”事實上已違反“因應國家統一之需要”的“立憲”與“修憲”主旨。

  其二、馬英九說:“回顧過去四年,首先我要特別感謝‘全國’民眾的支持。”這裡的“全國”民眾是否包括大陸十三億民眾?如不包括,只限於台灣二千三百萬民眾,則把台灣視為“全國”,亦已構成“違憲”。

  其三、馬英九說:“展望未來四年,英九要以‘黃金十年’的‘國家’願景和全體‘國人’共同奮鬥。”這裡所指的“國家”是否包括大陸地區?“全體國人”是否包括“大陸同胞”?若不包括,是否又構成“違憲”? 

  其四、馬英九說:“‘我國’的產業雖然曾經締造過輝煌的成績,但早已面臨成長瓶頸。”此處的“我國”所指為何?如單指台灣,則把台灣稱為“我國”是否也有“違憲”之嫌?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