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財產公開也是遏制公務員腐敗的重要手段。1992年,日本通過了國會議員資產公開的相關法律。根據這一法律,包括首相在內的國會議員需公開資產項目,包括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土地,房產、存款、有價證券,車船飛機及工藝品、高爾夫會員證、債權債務等1995年底,日本各級地方政府和議會也都有了資產公開的相關規定。2001年,日本內閣會議通過了“大臣規範”,其中規定首相、正副大臣、政務官在就任和離任時,須公布配偶和子女資產狀況。“大臣規範”還規定,在職期間不能交易有價證券、不動產及高爾夫會員證,持有的股票要交由信托銀行,且不能解約和變更股票。
在俄羅斯,總統、總理率先公布。俄新網4月12日電,梅德韋傑夫和普京分別在克裡姆林宮官網和政府網站公布2011年個人收入為337.1萬盧布和366.2萬盧布(1元人民幣約4.7盧布),梅有367.8平米套房、517.8萬盧布存款和兩輛各產於1948年、1962年的小汽車;普有1套房、1車庫及1500平米土地——官員公布財產其實很簡單。
回看資本主義國家已大都實行財產申報,比資本主義優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絕不會拒絕成熟的做法。愚以為,在中國,公布官員財產,既得利益的官員普遍有抵制情緒是肯定的,也一定會遇到這樣那樣阻力,財產轉移、移民等等,但其實際意義卻是不斷進步的,官員財產申報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關鍵是先把制度建立起來,在實施中完善,完善中實施。公布官員收入最大的意義還在於,為官員的收入確立了可以比照的一個基準點。
其實自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我國民間有關“公布官員財產”的呼聲便已有之,而如今政府層面公開研討,給廣大民眾看到了希望。黨的作風關乎人心向背,關乎黨的生死存亡。王岐山同志諄諄告誡,就是一個信號,媒體公布中紀委座談會內容,更是一大進步。期望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建立的越快越好,讓民眾都有對官員財產收入的圍觀權,也還清正廉潔官員以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