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文娟(廣西南寧 學生)
開水燙頭、魚線縫嘴、跪碎玻璃、針扎手指……當這些只有在《紅岩》裡才看得到的酷刑施展在一個11歲女童的身上時,你會有何感想?金沙縣石場鄉構皮村的小麗,飽受這樣的虐待已達5年之久,施暴者就是她的親生父親。在接到報案後,當地派出所行拘了小麗的父親,渾身是傷的小麗也被送進衛生院救治。(《貴州都市報》5月12日)
看到骨瘦如柴的小麗傷痕累累的身體,驚懼恐慌的眼神,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同情這位年僅十一歲的女童,並且對小麗父親的行為感到氣憤。虎毒不食子,僅僅是因為重男輕女就把自己的親生女兒折磨成這樣?深層次的原因是小麗父親的心理變態和暴力傾向變本加厲的施加在孩子身上。然而,在氣憤過後,我們不禁反思,為什麼小麗的家人,鄰居,社區組織,執法者可以容忍這樣的虐待長達五年之久?如果不是一位走街串巷的師傅偶然發現已經精神恍惚了的小麗,可憐的小麗就還要被折磨幾個五年?
在我國,兒童遭受虐待的事件頻頻發生,已經演變為一種社會問題。我們在虐童事件曝光後總是被浸淫在一波又一波的震驚和刺激中,兒童遭受的非人待遇讓我們不得不反思,到底我們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到底為什麼我們的孩子要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
小麗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對其父親的做法是敢怒不敢言,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包庇這件事情。小麗的鄰居在勸說無果後,也礙於相親情面,不管這“家務事”,至於社區組織和執法者居然在五年內沒有干預此事,不知是不知情還是視若罔聞?如果不是積怨了多年的家人實在難以忍受小麗父親的非人虐待,如果不是一位師傅的偶然發現,這樣的人倫悲劇不知道還要持續多久。更悲劇的是不知道還有多少個小麗因為家人、鄰居、社會管理者的集體失聲而遭受著暗無天日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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