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6日電/中國人從來不歧視外國人,卻也不再願意接受讓外國人在中國享有特權的“逆向歧視”政策。讓外國人像中國人一樣遵守中國的法律,在此基礎上享有和中國人一樣的權利,就是對外國人最公允的優待。真到了那一天,所有關於“外籍考生”的誤解,和有關部門的徒勞的解釋,都將煙消雲散。
幾天來,一則真假莫辨的傳聞攪動了人心:有網帖稱,某學生因“非京籍”而無法在京參加高考,遂輾轉獲得美國國籍,隨之不僅能以外國僑民的身份在京參加高考,而且在錄取時可獲得10分加分。
隨著該傳聞在網上引發熱議,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先後出面回應,均稱網帖所言“不實”,網友理解“有誤”。
教育部的回應,基於2009年發布的《教育部〈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必須獲得外籍4年以上,且在戶籍國居住2年以上者,才能作為外籍人士參加中國高考。北京市教委的回應,則側重申明外籍人士若想以僑民身份在京參加高考,並獲得10分加分,必須先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方可。總之,外籍考生想參加中國高考,必須經過一定程序,並非像網傳的那樣,剛一獲得外籍身份就馬上可以參加中國高考。兩級教育部門所謂的報道“不實”、理解“有誤”,所指就是這點區別。
因此,教育主管部門的回應,不僅不能平息公眾的猜測和不滿,反而更加確認了一個事實,即在高考一事上,“外國人”不僅不像“外地人”那樣受到歧視性的對待,甚至比所有的中國人,都享有更多的特權優待。教育部門特別出台的規定,無非是要確保享受這些特權的,必須是真正的外國人或真的外國僑民,而不能由中國人冒領了去而已。
應該承認,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回應,都基於現行的政策,主觀上未必有為教育不公辯護的企圖。造成目前尷尬事實的原因,在於各個行業中仍然存在的對外國人給予“超國民待遇”的各項政策。公眾對教育不公的關注,以往更多投注於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及不同群體之間是否享有公平的教育權利,卻比較少地關注到外國人在中國享受到的格外優待。只有當這種差異被部分聰明的中國人所利用,將本來只有外國人才能享受的“超國民待遇”,轉變為國內教育不公的新形式時,才進入了輿論的視野。
中國文化中歷來有禮遇外賓的傳統,或許加上近代以來積貧積弱的不幸,“外國人”在中國總是既被視為異己,同時又享有各種特殊的優待。這種糾結的態度落實到政策層面時,就形成了一套為外國人獨享的“超國民待遇”。除了高考政策的優待之外,最為普遍的就是外資企業在稅收、審批、徵地等各個環節的超國民待遇。以致在改革開放後的幾十年間,“假外資”企業成為中國經濟發展中最為獨特的現象。而從當年的“假外資”,到現在的“假外籍”,無數資金、人員的“繞道迂回”,看中的無非是超國民待遇中蘊含的巨大利益和機會。
但是,中國和世界都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中國已經無須賦予誰超國民待遇,就足以對全世界的資金、人員構成誘惑。充斥於北京CBD寫字樓里的世界500強企業,絕非僅僅為了稅收減免而來;湧入中國長期居留的“老外”們,也未必有多少富賈大亨,更多的卻是來尋找機會的普通人而已。
已經是時候結束外國人超國民待遇了。中國人從來不歧視外國人,卻也不再願意接受讓外國人在中國享有特權的“逆向歧視”政策。讓外國人像中國人一樣遵守中國的法律,在此基礎上享有和中國人一樣的權利,就是對外國人最公允的優待。真到了那一天,所有關於“外籍考生”的誤解,和有關部門的徒勞的解釋,都將煙消雲散。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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