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縱觀社會體制演進歷史,人們應該還會感悟到,作為社會改革中心內容之一的民主體制,在歐洲,是早有歷史傳統的。但從城邦民主、奴隸主民主到富人的民主,再到今天的普選式民主,其實是在從少數人的民主逐步走向較多、更多人的民主的。西方十分推崇的其“民主”體制,也是從其歷史上早就有的民主(反君主個人獨裁專制)理念,逐步走向顧及少數貴族、富人,再及較多的中產階級乃至普通民衆的。這其中經歷了頗長的年代。(還可以說,西方當今的民主普選、執政輪替制度,有反獨裁專制、反映合理民意以及執政競爭所產生的對執政者的制約機制之“利”;但也有為多顧眼前、少顧全面的民意乃至民粹所挾持,為朝野輪替“為反對而反對”的無謂政爭所拖累之“弊”。)
同時,應該看到,社會體制的革新,要比較成功、變革之後少曲折,利益、理念認同,是最重要的基礎。無論體制內改革,還是推翻舊體制的革命,都需要與當時生產力(含人這最重要的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相適應,以其為基礎。
因此,對於改革而言,關注并調節其中的利益驅動力大小,切實提高盡可能廣的人們的理念認同(雖然這一提高過程可能會較長、最費周折,但積極主動的去“提高”,必會大大縮短其時程)。而這一基礎的構建,可能會成為保障變革成功并長期穩定施行的一大關鍵。
想到張維迎教授曾說過的一段話:悲觀主義者認為,改革就要觸動既得利益,但既得利益者就是現在有權勢的人,他們怎麼可能有積極性改革呢?但是,歷史上的好多變革都是既得利益者推動的,好多成功的變革都是既得利益者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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