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張
(1)香港我城,自治傳承:*/香港從沒有完全自治,談何傳承?
我們認知,英國按照《中英聯合聲明》,在沒有經過香港人民的民主授權下,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香港,依目前政治地位,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按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承諾,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基本法》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制定,並沒有得到香港人民的民主授權,部分條文亦為北京政府所利用,以控制香港的自治空間;但《基本法》畢竟沿襲了香港政府自二次大戰後逐步建立起來的廣泛自治權,並且將《中英聯合聲明》這條國際條約所保障的各項自治權予以成文化,是我城自治地位的具體體現。我們認為,香港人民必須捍衛《基本法》下我城的各項自治權,並爭取修改當中的不合理條文,以充分確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
(2)香港人民,內部自決:*/香港以移民建市,治權由國家授予,政治外交經濟民生均需倚賴中國,客觀上無法關門自大!
我們認為,香港人民應該團結爭取「內部自決」,以實現由香港人民自行管理香港事務 ── 即透過內部方式實現《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民自決權,由香港人民自由決定香港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中國承諾香港可享有廣泛的自治權,由1997年7月1日起維持50 年不變。我們認為,2047年後香港的政治地位,必須經由香港人民透過有充分民主授權、以及有約束力的機制,自行決定;而只要香港人民能夠按「內部自決」原則實現自決權,「永續自治」將是處理二次前途問題的恰當選擇。
(3)主體意識,核心價值:*/無國便無家,中華文化才是中國香港人的核心價值。不懂認祖歸宗,可以隨處為家,有奶是娘的,如日治時的漢奸不在少數!
香港,歷來都是華洋共處的社會,不同族裔的香港人民,定居香港都能以港為家,自由生活和平共存,形成一個獨特的政治社群。
我們認為,香港人民的主體意識,根本體現在一種對我城核心價值和文化的認同 ── 任何香港居民,無論什麼時候來到香港,只要認同香港這片土地、認同香港核心價值和文化,就是香港人民。
(4)多元爭取,政治革新:*/除了行動暴力,無知暴力更為可怕!拖社會進步步伐的負面行動,真的保證真理在你們手里嗎?先將自家搗個破爛,自然免被洗刦,是英明神武嗎?空言和北京談判,是誰給你們這個代表地方的特權和地位的?
我們認為,非暴力抗爭 ── 包括議會抗爭、佔領、抵制、罷工、罷課、罷市等等 ── 能夠凝聚大多數香港人民的認同,應該是爭取政治革新的主流方法。
在公開和透明的原則下,我們不反對就香港政治地位問題,與北京政府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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