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網評:婚姻造假逐利是一種病態“獲得感”
來源:東方網 作者:汪昌蓮
近年來,圍繞著辦理准生證、落戶、買車、購房、拆遷、移民等問題,“假結婚”“假離婚”現象增多,甚至已經形成一條“利潤豐厚”的產業鏈。“假離婚”現象折射出綜合性社會問題,暴露了大量的制度漏洞。《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經多方採訪深入調研,探尋“假結婚”“假離婚”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和解決之策。(6月20日《經濟參考報》)
圍繞著辦准生證、落戶、買車、購房、拆遷、移民等問題,一些市民不惜採取“假結婚”或“假離婚”的極端手段。以至於,婚姻造假現象,在各地輪番上演,成為一些市民獲取利益的一種“捷徑”;因這條獲取利益的“捷徑”屢試不爽,讓很多人紛紛複制仿效,已形成了一個隱秘的灰色產業鏈。而在這條灰色產業鏈的背後,不僅隱藏著諸多風險,而且折射出了誠信社會的迷失。
不可否認,婚姻造假逐利,已經成為鑽政策空子的一種潛規則。這種潛規則,不僅是對婚姻的褻瀆,也是對法律的蔑視,其隱含的道德、情感、經濟等諸多風險,更是不可小覷。以“假結婚”為例,事實上,“假結婚”就是“真結婚”,一旦雙方登記領證,便成為合法夫妻,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一方攝取利益後,如果另一方拒不離婚,將會引發糾紛;一旦離婚,財產將進行分割,即使婚前手持離婚協議,也難保權益,當事人可能會陷入錢財盡失的尷尬境地。從這一點來看,雙方“假結婚”,其實是一種利益陷阱。
再者,婚姻造假逐利,是一種出賣誠信的行為,折射出了現代社會的信用困境。眾所周知,誠信是一個道德範疇,是公民的第二張“身份證”。自古以來,誠信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被視為人的立身之本。然而,如今誠信已經成為當今社會一種稀缺資源,讓我們產生不信任的人和事,不勝枚舉。婚姻造假逐利,就是典型例證。然而,婚姻造假逐利,之所以能夠屢屢得逞,源於監管的缺位。比如,此前發生在上海的“離婚買房”事件,從婚姻登記機構到住建、民政等管理部門,都對這種行為不聞不問,放任自流。可見,審視婚姻造假事件頻發,根不在婚姻本身,而在於政策和監管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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