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當天在會議上他還宣布,已簽署一份要求美國聯邦總檢察長禁止民用半自動槍械“撞火”改裝的備忘錄,一旦備忘錄被落實,則意味著在聯邦層面這種曾在“脈衝”槍案和此次槍案中大殺四方的改裝連發武器將徹底成為非法,這將是繼1986年美國禁止民間買賣、收藏和使用新造全自動槍械後,槍械管制政策最重要的一項變化。
然而正如批評者所言,特朗普“就是不肯正面回應自己是否支持禁槍或‘限槍’,即便別人明確提問也顧左右而言他”。
這並不奇怪。
近年來“禁槍”問題已成為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博弈的“劫材”之一,民主黨的政要,如前總統奧巴馬(Balack Obama)、前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Hillary Clinton)等每逢重大槍案發生,總會將責任歸咎於槍支泛濫和“控槍”不力,並夾槍帶棒地明示、暗示“控槍”不力的責任應由共和黨來負;同樣,每當此時,共和黨政要們則每每表示“越危險就表明好人越需要擁槍自衛”,並抨擊民主黨“誤導輿論”。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民主黨的“鐵票倉”包括在禁槍、“控槍”問題上較激進的紐約、加利福尼亞等州和左翼民眾,而共和黨的“鐵票倉”則包括德克薩斯州等“擁槍自衛派”居多的州,許多共和黨政要更是“擁槍大本營”全美步槍協會(NRA)的成員。奧巴馬當政時,奧巴馬曾因在實際上是土炸彈造成傷亡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發生後大談“控槍”遭到嘲諷,明眼人指出這不過是“照例向支持者表明立場”,此次特朗普乍聽上去有些滑稽的“以毒攻毒”方案也不外如此。
事實上,就在“2.14”槍案發生後不久,NRA就發表聲明,稱槍案表明,解決校園安全問題“唯一的方案”,是“將合法擁槍推廣到全國”,理由一是“擁槍可自衛”,二是“合法擁槍即可合法監控”,而共和黨前總統候選人提名爭奪者、佛羅里達州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更直接表示“控槍對預防或阻止校園槍案毫無作用”——與之相比,至少提到部分“控槍”範疇的特朗普已算得“考慮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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