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繼此前清理黨政機關違規公車之後,昨日,財政部發文,要求對全國範圍內的事業單位公車進行一次大摸底,包括公車的數量、排量、價格、用途、費用等都將一一統計清楚。此次清查的方式主要依靠各級事業單位的自查。
清查範圍
公車清查包括兩類單位
新京報報道,財政部昨日發文要求,全面摸清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數量、結構、分布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為推動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工作夯實基礎、為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緊密結合提供依據、為下一步出台規範和加強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有關制度提供保障。
通知明確,此次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以2011年12月31日為清查時點。清查範圍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和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社會團體。
也就是說,不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的生產經營單位,如事業單位依法出資成立的下屬子公司,沒有納入此次清查範圍。
清查信息
清查公車要填5個表格
據介紹,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係組織本級事業單位開展公務用車清查工作。各級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係組織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
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此次一共有5個表格,各單位根據自身單位性質,分門別類進行填寫。公車信息要填寫數量、車型、價值、排量、使用情況、運行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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