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開始,香港開始實施奶粉禁令,任何人除非有出口許可證,否則每24小時不可帶多於1.8公斤也就是兩罐嬰兒奶粉出境,違例者最高會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新規生效第一天,即有多名內地人被捕。
把嬰幼兒奶粉視為特殊儲備物資,實行限購政策,乃至不惜動用刑事罰則,在現代經濟環境中本已非常特異,何況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素來享有購物天堂美譽的香港。眾所周知,香港的成就和地位緣於其高度的自由與開放,所以奶粉禁令出台之前,就已為持自由主義經濟觀點的人士所不滿,更遭遇了曾經前往香港掃貨和期待前往掃貨的內地客的批評。
這種不滿和批評值得理解。但另一方面,那些因內地客大舉掃貨而生活受到影響的港人的憤怒何嘗不需要理解?民意壓力之下的香港政府的為難和無奈又何嘗不需要理解?
生活中總是充滿了矛盾。好在有些矛盾原本並無放大的必要。儘管奶粉禁令似乎凸顯了兩地居民在奶粉問題上的矛盾,但在這樣的枝節之外,一個事實存在已久而且今後也無法改變,那就是內地居民赴港觀光和旅遊對維持香港的繁榮至關重要。精明的香港人從經濟的自由和開放中受益至多,無法相信他們會遺忘自己的“發家之道”,因此奶粉禁令更像是一時的權宜之計,那些認為限購名單可能會從奶粉逐步擴大的擔心實無必要。
跳過禁令是非的糾纏,也許我們更該關注內地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焦慮,正如新華社評論所說,香港奶粉限購“打的是內地奶業的臉”,“譴責所謂‘惡法’,不如抓緊時間讓奶業自強”。
“內地奶業需自強”,類似的呼籲持續多年,但未必能夠得到所有人的同意,畢竟內地並不缺乏財報好看的奶業巨頭,而且關於內地奶粉質量和標準還常常會有不同的判斷。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新聞發言人呂新華在談到奶粉問題時就引用了國家質檢總局的一個數據,“我們內地的奶粉99%是符合質量標準的”。
在如此之高的質量合格率面前,消費者仍然焦慮,當然只會推論出一個答案,“群眾對奶粉是符合質量標準的信心不足”。這樣的推理從邏輯上可以成立,但問題是,內地消費者似乎並非從一開始就對內地奶粉缺乏信心,否則奶業巨頭們又何以能夠煉成呢?只是在經歷三鹿事件、多起學生奶中毒事故、牛奶國標世界最低爭議等一系列打擊之後,消費者的信心才幾乎完全坍塌。
在牛奶國標爭議澄清之前,再高的質量合格率不論由誰來發布,均可能成為空談;任何旨在提升消費者對牛奶產品信心的辦法,如果不用國際標準作參照以切實地提高質量,都毫無意義。
“知恥近乎勇”,如果香港奶粉禁令起到鞭策作用,從而引發了內地奶業的奮起,那真是兩地居民的幸福。(時間:3月4日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