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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社評:修改公投法反映出民進黨色厲內荏本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9 00:01:11


 
  首先,台灣地區領導人通過修改台灣法律的方式,將領土變為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列島,把中國大陸的領土和台灣的領土區別開來,以此來創制國際法上的“國家主體”。這種做法本身公然挑戰《反分裂國家法》,因此,很可能會導致台灣戰爭爆發。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台灣地區領導人不可能通過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的方式,直接變更“國家領土”,以此來實現台灣獨立。

  其次,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在形式上和實質上製造台灣獨立的假象。公民投票形式上包含了台灣自決的含義,如果在台灣公民投票的內容上作出實質性的規定,那麼,台灣地區領導人可以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以台灣民意要挾實現台灣獨立。陳水扁執政期間之所以頒布公民投票法,就是希望通過公民投票方式,宣布台灣獨立。但是,正如人們所看到的那樣,即使制定了公民投票法,台灣陳水扁當局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公然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台灣獨立。陳水扁的試探性公民投票,不僅耗費大量的資源,而且更重要的是,讓台灣島內絕大多數民眾充分意識到,台灣民進黨沒有膽量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獨立。此次台灣民進黨的政治領袖之所以撤回“領土變更”公民投票修正案,和當年的陳水扁有異曲同工之妙。台灣民進黨政治領袖知道即使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變更台灣的“領土”,也很難實現台灣獨立。如果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變更台灣的“領土”,那麼,大陸可以通過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第三,如果由台灣大法官解釋台灣的基本法,或者在處理具體司法案件過程中,就台灣的“主權和領土”問題作出司法解釋,那麼,有可能會造成台灣獨立的假象。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台灣大法官在司法解釋中涉及台灣的“主權和領土”,對台灣執政當局的管轄範圍作出明確的說明,也未必能改變台灣是中國組成部分的客觀事實。台灣大法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有可能會夾帶私貨,就台灣管轄範圍作出解釋。但是,只要涉及海峽兩岸關係問題,涉及海峽兩岸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那麼,台灣大法官的司法解釋都是無效的。

  說到底,在處理海峽兩岸關係問題上,台灣地區領導人明明知道根據台灣現行的法律規定,不可能宣布獨立,但是,台灣民進黨的政治領袖仍然執迷不悟,試圖通過各種方式製造台灣獨立的假象。台灣民進黨一些政治領袖曾經直言不諱地指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國家”,因此,台灣任何情況下都不需要宣布台灣獨立。台灣民進黨重要人物呂秀蓮曾經說過,“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因此,台灣沒有必要宣布獨立。台灣已經獨立自主決定自己的命運,台灣既沒有必要和大陸對抗,同時也沒有必要自尋煩惱,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台灣獨立。這種自我安慰,猶如鴉片,不斷地侵蝕著台灣民進黨政治機器。台灣民進黨一些政治領袖試圖通過政治麻醉,繼續自己的黃粱美夢。事實上,這種混淆“主權與治權”的荒謬言論,既沒有明確的國際法依據,同時也不會得到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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