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嘉義縣府存放在辦公處所的文宣品數量竟是如此之多,擺明無視外界的觀感,這種吃定人民的傲慢心態,豈能繼續縱容?民進黨執政之縣市違反行政中立的行為處處可見,只要走一遭,便不難發現。但民進黨非但沒有自我檢討,反倒檢討他人之不是,試問天下豈有此理可言?
再者,民進黨常常批評國民黨濫用行政資源行綁樁之嫌,但怎麼不回頭看看自己?就舉嘉義縣府為例,多次利用縣府舉辦的活動機會,公然讓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進行造勢,例如今年雙十當天民進黨募款餐會便當竟然是在縣政府做的,根本就是嘉義縣政府買單,替民進黨“立委”候選人輔選;另外他也出示一張縣歌發表會上張花冠帶領一群身穿印有“Taiwan Next”字樣的表演者的照片,充分顯示張花冠多次公然違法,根本視行政中立為無物,她吃定嘉義縣人民會死心蹋地的支持民進黨,試問這對人民對縣府有何好處而言,長期盤根錯節,造成絕對的權力而促使絕對的腐化,這難道就是嘉義縣民的宿命嗎?
令人感嘆的是,《行政中立法》即使規範的再清楚,但遵不遵守恐怕還是看心態,一種傲慢的態度再加上對法律無懼的心理,只要司法敢追究,立刻高舉政治迫害的大旗,一切就能胡裡胡塗地過去了,這豈是健全的心態與法治社會所必由之道路?
《行政中立法》明明清楚的規範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清楚載明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亦不得阻止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動;但不怕的就是不怕,對民進黨來說往往攻擊是最好的防禦;再加上碰到一個臉皮薄、還在乎外界觀感的國民黨,民進黨自然樂於指責國民黨行政不中立,而放任自己行政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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