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大家也必須對於制度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決定政府重要人事是“行政院長”職權,絕不是“行政院”秘書長即可批核;“行政院”院本部支用經費,必須經過完整的內部審核程序,並非秘書長一人就能核章決定,林益世的言論多少有種膨風的成份在內。對於府院關係及“立院”和府院黨關係,有心人士也不必見縫插針,搬弄是非。
有人從黨國內爆的角度及缺乏黨內民主來批判,這又是一種鬥爭的型態,充滿著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情緒,讓人無法茍同其立論,明顯是對人不對事;至於國民黨人才培育及地方經營,這都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問題大家都知道,就在於處理問題的態度及作法;對於地方政商關係的糾葛及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恐怕就有勞檢調機關及政風單位的勞心勞力,台灣的司法雖然大家批評之處很多,但終究有它可貴之處。
職是之故,林益世事件是一個悲劇,警惕及教育的作用大,但對於人性其實是有更多的失望;任何外界不當的牽拖及聯想其實都大可不必,回歸到事情的本質,貪腐絕對是從政的墳墓,怨不得人,只能怪自己的墮落,人有大起大落,在大起時勿得意忘形,當大落時亦勿灰心喪志,反省與檢討,從法與理的角度出發,則罪必遠矣。對於馬政府來說,危機就是轉機,關鍵在於能否把握時機,做正確的決定及正確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