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多地發生了以報復社會為目的的惡性案件,特別是系列幼兒園凶殺案,鬧得全國人心惶惶。中小學及幼兒園門口儼然成了特殊警戒區。這些案件發生的原因很多,每個案子的情況也不盡相同,但從根本上說,卻與社會矛盾激化有關,而社會矛盾激化的最基礎性原因,卻是分配不公。曾有領導人提出解決的方式是,“防得犯罪分子無法下手,打得犯罪分子不敢下手”,但只要存在犯罪意圖,單純依靠“防”與“打”是不可能消除的。還是溫家寶總理說得好:“我們不但要加強治安措施,還要解決造成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包括處理一些社會矛盾,化解糾紛,加強基層的調解作用。”顯然,比增加GDP總量更重要的,是增加社會公平度,提高全體公民的幸福指數。
必須客觀地指出,過去幾十年發展的歷史意義也是不容置疑的。它為國家和社會積累了巨量的物質財富,中國一改一百多年來積貧積弱的國家形象。另外,上面所說的發展缺陷,某種程度上說也是發展中國家走向富強過程中的必需代價。
但我們也必須清楚,在發展模式上,現在已經到了由原先注重規模轉為注重質量的時候了。這裡所說的質量,不僅包括經濟意義上的,比如由粗放型轉向集約型轉變,也包括發展倫理和觀念上的,比如發展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等。應當說,前一種轉變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且正在進行中,而後一種轉變卻因觸動了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顯得特別艱難。但惟其如此,我們才要更加認真嚴肅地對待。這才是中國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之後,我們最需思考和面對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