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推動“去國語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0 15:24:55  


  中評社香港3月20日電/“國語”、“方言”將成為台灣的歷史名詞。台“行政院”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未來將去除“國語”、“方言”的概念,明定台灣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包括閩南語、原住民語等,都稱為“國家語言”,民眾有權使用,禁止歧視。

  “行政院”已完成草案審查,近期內將送院會討論。制訂此一法案是陳水扁2000年競選的重要政見之一,過去“教育部”與“文建會”先後推動語言發展法,將台語及客語列為官方主要語言之一,引發不少爭議。“行政院”這次草擬的法案,僅有十個條文,是採概念及原則性立法,主要目的在去除“國語”及“方言”的概念。

  “行政院”官員說,未來不管是所謂的國語、北京話、閩南語、客家話、原住民語等,都在“國家語言”概念下被解構;所有人民使用的語言及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都是“國家語言”。至於外界爭議的“官方語言”和“文字”問題,“行政院”脫鉤處理,避免挑起敏感的族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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