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台“中央投資公司”廿六日致函榮麗公司,對於雙方稅捐責任之爭議雖表示同意仲裁,但由於設定許多限制條件,榮麗公司認為,中投係實質拒絕仲裁,所謂“同意仲裁”之語,只想矇蔽不知細節之人,交差了事。
中國時報報道,據指出,雙方目前確未同意仲裁,更未達成仲裁協議。而中投更設定許多限制條件刁難榮麗公司,還要求必須與稅局打完爭訟之法律程序,但此程序曠日費時,長達三、四年之久。在此爭訟期間,稅局規定得先預繳全數或至少半數的稅捐,因此榮麗得先支付可能高達上億之稅捐。
但根據雙方合約,上述稅捐本應由中投負責,但中投拒絕履行承諾,只答應可以商談,榮麗公司認為,這是中投一貫的拖字訣,且已拖了半年之久,拖到中投把責任丟給受託之人去傷腦筋,也製造解決糾紛的實質困難。
榮麗公司認為,為了確保仲裁的結果,一般合理的做法須提供擔保給公正的第三人,以期履行。但中投也拒絕將擔保提供至公正的第三人。事實上,雙方協議書條文中明確表達“債務均已清償”,中投卻一口咬定稅捐不算是債務,迫使榮麗走上法律途徑,再加上中投設定許多刁難條件,實質是拒絕仲裁,榮麗別無選擇,只能訴訟。
至於國民黨擬於中常會通過將黨產交付信託之事,表面上雖似可解決國民黨因黨產所累積之弊端,但若國民黨竟以為將黨產信託就能解決一切問題,則未免太過一廂情願。
榮麗公司認為,所謂黨產交付信託,其實只是想遮蔽大眾之視聽,實際上所有過去已經存在之問題並不會因為交付信託而有所改變。即使國民黨順利於其黨主席、秘書長、行管會主委對大眾所宣示之期限,亦即今年六月底以前,將黨產交付信託,所有與國民黨近年來處理黨產所留下之種種爭議均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