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0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說,台“財政部”最近舉辦了不少次公聽會,都是為了減稅。三月二十二日的公聽會,是為了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各項之免稅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當然,年底大選在即,每一位“立委”都要求“財政部”放寬各種免稅額與扣除額。這些要求美其名為“租稅合理化”,但是說穿了就是要求減稅。
四月三日,“財政部”又召開了遺產贈與稅改革公聽會,改革的原因也是冠冕堂皇,諸如現制級距繁複、稅率偏高、繳納困難等等。這兩個公聽會相比,所得稅法十七條是“立委”主動提出,“財政部”被動因應;但是遺贈稅調降卻是“財政部”態度積極,準備了一大堆數據資料、各國比較,似乎是“長官交辦事項”。
社論說,在此,我們不得不向“財政部”澆一桶冷水,希望該部官員能夠眼睛放亮、頭殼清醒,不要在倉卒間把台灣稅制弄得萬劫不復。
何部長回台服務僅僅三年,也許我們該先幫何部長回顧一下過去十幾年來台灣的租稅變革史。自一九八○年底,台灣各種租稅每一年都在降;娛樂稅、地價稅、房屋稅、土增稅、貨物稅、證交稅、牌照稅、遺贈稅、所得稅、契稅、營業稅、兩稅合一,無一不在降稅之列。十幾年來唯一“增加”的稅,就是二○○五年“立法院”通過的最低稅負制。為什麼多年來各類租稅只降不升呢?這當然與台灣獨特的政治生態有關。台灣的政治人物總是喜歡討好選民,也沒有理性討論政策的習慣,租稅當然就只降不升。久而久之,政府預算赤字日益嚴重,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之下,“財政部”就該理解:不論任何稅目,要增稅是難如登天,要降稅卻是易如反掌,根本談不上是改革。“財政部”雖然說稅改是為因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屆滿之全面檢討,但是所謂全面檢討,就該有類似第一次或第二次賦稅改革委員會之全面研究,而不該針對幾乎沒有什麼重要性的遺贈稅單獨討價還價。此外,一旦所得稅與遺贈稅的減稅列車發動,案子進了“立法院”,就如同開啟了潘朵拉的盒子,後果就操在不負責任的“立委”諸公手中。“財政部”如果對全面檢討租稅開了頭,就要對修法的後果負完全的責任。萬一最後諸稅齊降,財政惡化、局面難以收拾,“財政部”就不能把責任推給“立法院”,而要負起百分之百的政治責任。
社論指出,其實,“財政部”在當下提出遺贈稅降稅案,早就給外界“輕重不分、緩急不辨”的觀感。台灣產業不振、資金外流是事實,但任何有經濟常識的人都知道,這與大陸磁吸、產業空洞等大環境有關,而與遺產贈與稅率干係不大。對岸中國大陸最近才大幅調升他們的所得稅,卻不擔心資金外流,只因該國投資誘因極強,區區租稅根本無關痛癢。反觀台灣,旺旺、聲寶出走,其背後因素難道是遺贈稅率的高低?如果不是,那麼調降遺贈稅究竟是為了台灣經濟,還是為了完成官員特有的學理憧憬?如果認為降稅就可以吸引資金回流台灣,那麼是不是該把台灣稅負降到和開曼群島一樣?這些問題,都值得“財政部”官員省思、檢討。
最後,我們也要提醒“財政部”注意台灣民眾對降稅的一般觀感。日前,該部向記者透漏,許多大富豪用非現金捐贈的方式巨額逃稅。這樣的逃稅手法,其實與兩三年前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節稅一樣,都是富人常玩的遊戲。兩年前,“財政部”也曾經發布若干匿名大富豪分毫未稅的新聞。相對而言,領薪水的中產階級不但一毛錢的稅都跑不掉,當然也不可能有餘力做實物捐贈、或是去買公共設施用地。如果繳所得稅時,貧富階級之間就已經如此不公平,財政部若還要站在富人立場,為他們爭取遺產贈與稅的減免,那就真的是悖離人民情感了。當局一方面宣稱富人常用非現金捐贈的方式逃稅,另一方面又替富人開遺贈稅節稅之門,這背後究竟是什麼樣的施政邏輯,恐怕真不容易說清楚。
總之,遺贈稅也好、所得稅也罷,我們認為現在都不是討論調降的時機。如果何部長能夠在紛亂的政局中守住“不減稅”的關卡,那就是功德一件了。其他的諸多所謂稅改,就稍安勿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