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臻完備的發展權保障制度
中國建立並完善保障發展權的立法、戰略、規劃、計劃、司法救濟一體化制度體系架構,以富有建設性、務實性、高效性和強制性的體制制度、戰略構建與政策措施,保障人民發展權的實現。
——憲法和法律制度
中國建立了以憲法為核心,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實現人民的發展權提供了法律保障。
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全方位確立和保障發展權。憲法序言確立了保障平等發展的根本指導原則,明確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確立了人民民主、平等發展原則,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規定“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憲法確立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基本原則,並在關於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條款中明確了公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權利。
中國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專門性的權利保障法律法規,平等保障全體公民,特別是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的發展權利。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經濟、文化的發展,建設團結、繁榮的民族自治地方,為各民族的共同繁榮,把祖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努力奮鬥”。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國家發展戰略
世界是豐富多彩的,發展模式也是多種多樣的。中國總結長期歷史經驗,堅持從基本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引領中國發展進步,為中國人民創造美好生活,實現人民發展權。
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要求,中國的國家發展戰略以不斷保障和實現人民的發展權為基本價值取向。中國共產黨在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發展戰略目標:第一步,1981年到1990年,國民生產總值翻一番,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第二步,1991年到20世紀末,國民生產總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紀中葉,國民生產總值再翻兩番,人民生活比較富裕,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1997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將上述“三步走”的第三步戰略目標具體化,提出了21世紀上半葉中國新“三步走”發展戰略:21世紀第一個十年實現國民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再經過十年的努力,到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年時,使國民經濟更加發展,各項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紀中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00年時,基本實現現代化,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進入21世紀後,中國共產黨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構想。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執政目標,進一步提出了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到2020年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年時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中國人民將在全面解決溫飽的基礎上,普遍過上比較殷實富足的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1世紀中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00年時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將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中國共產黨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生態文明、和諧社會,協同推進人民富裕、國家強盛、中國美麗,更加扎實有效地保障和促進發展權的實現。
——總體發展規劃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要求和發展戰略,中國政府制定國家發展規劃,保障發展權的實現。從1953年到2001年,每5年制定一個國家發展計劃,對國家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發展作出安排。自2006年起,改計劃為規劃,實現了從具體、微觀、指標性的發展計劃向宏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轉變。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經連續制定了十三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或規劃。“五年規劃”是連接國家發展總目標和具體實施計劃的紐帶,為有計劃、分階段、穩扎穩打地推進發展權的實現,確立了中長期指導思想、目標方向、基本要求和實施舉措。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2016年3月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建議》和《綱要》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注重機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著力增進人民福祉,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建議》和《綱要》在公平分享發展成果上進行重點突破,主要包括增加公共服務供給、實施脫貧攻堅工程、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促進就業創業、縮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中國還通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落實發展權。中國先後制定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把保障發展權放在保障人權的首要位置,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上,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
——專項行動計劃
中國政府制定經濟、文化、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專項行動計劃,落實人民發展權。廣泛實施了涉及扶貧、互聯網、創新創業、科技、貿易、區域發展等行動計劃,如推進農民創業創新行動計劃、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開發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科技助推西部地區轉型發展行動計劃和科技服務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行動計劃等。有效實施了教育發展、人口素質提升、人才獎勵、文化產業等行動計劃,如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救助貧困地區失學女童重返校園的“春蕾計劃”和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劃等。實施了有關就業、社會保障、食品與醫療、殘疾預防、全民健身等方面的一系列行動計劃,如關於就業的春風行動,關於社會保障的全民參保計劃,消除瘧疾行動計劃,預防與控制醫院感染行動計劃,傷殘兒童康復合作項目行動計劃,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行動計劃,殘疾預防行動計劃,營養改善行動計劃和全民健身計劃等。推出了污染防治、節能、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行動計劃,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
中國還通過制定專項規劃落實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發展權。中國發布了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中國兒童發展綱要、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等,明確發展目標,採取積極策略措施,針對不同群體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精准發力,使他們能夠同步發展,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司法救濟機制
中國不斷加強發展權的司法保護與司法救濟,構建起發展權司法救濟機制,防止和懲治對發展權的侵害。
深化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的發展權利。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國家提供司法救助,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特定案件當事人生活面臨的急迫困難。國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為主要方式,同時與思想疏導、宣傳教育相結合,與法律援助、訴訟救濟相配套,與其他社會救助相銜接。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傷員急救“綠色通道”、對遭受嚴重心理創傷的被害人實施心理治療、對行動不便的受害人提供社工幫助等多種救助方式,進一步增強救助效果。2014年,國家頒布《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後,司法救助的範圍與數量大幅上升。2014年、2015年,中央和地方安排司法救助資金總額分別為24.7億元、29.49億元,2014年共有8萬餘名當事人得到司法救助。各級法院2013年至2015年共為訴訟當事人減免訴訟費6.25億元,保障生活困難群眾依法參與訴訟的權利。
強化法律援助實效,確保貧困人口享有獲得司法救濟的權利。1994年,中國開始探索法律援助制度,為困難群眾無償提供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2003年,國務院公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明確了法律援助事項範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補充規定法律援助事項,並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份擴大補充事項範圍,19個省份調整了經濟困難標準。2012年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將法律援助的範圍從被告人擴大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五年法律援助案件平均年增長11.4%,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獲得了優質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2015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進一步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惠及更多困難群眾。
加大司法救濟力度,保護弱勢群體發展權。中國一直注重發展權等基本人權的刑事司法保護,以法律構築保護發展權的牢固防線。國家依法制裁對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等的犯罪,強化保障特定群體身心健康發展的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權利。國家堅持不懈預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國家頒布《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和《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不斷加大對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力度。國家出台《關於在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依法從重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犯罪活動,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
重視發揮仲裁功能,保護特定群體平等發展權。通過依法定紛止爭、制裁侵權強化權利的程序性保護。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各地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中心)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組建率達80%,比2014年增加14%;共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919家,總體建院率為91.1%,比“十一五”末期的946家增加了208%。2010年至2015年,全國各地調解仲裁機構共處理爭議案件756.6萬件,仲裁結案率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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