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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補貼
http://www.CRNTT.com   2020-05-08 10:26:41


  中評社北京5月8日電/據山西晚報報道,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關於推動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我省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補貼和政策扶持,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降低、貸款額度增高,個人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
    
  實施意見明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在創業地享受與當地創業人員同等的創業扶持政策。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過2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的標準給予場地租賃補貼,按每帶動就業1人不超過1000元、總額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場地安排等政策。
    
  返鄉入鄉創業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降低,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占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的比例下調為15%,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8%。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將個人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
    
  有需求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將全部納入創業培訓範圍,根據返鄉入鄉人員的創業意願和需求,結合區域經濟特色和重點產業需求,開展針對性、便捷性的創業培訓。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進行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每人每天不超過180元、總額不超過18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
    
  加強創業載體建設,對縣級及縣以下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創業載體,正常運營一年以上、入駐返鄉入鄉創業實體20戶以上、吸納就業達到40人以上的,可根據入駐實體戶數、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同時,完善和落實常住地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依托縣、鄉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設立創業服務專門窗口,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咨詢指導、項目推介、政策落實、社保接續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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