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這話有人可能笑了。凡是智力正常的成年人都知道:除非公款消費,喝茅台的不用買茅台,買茅台的從不喝茅台。這就注定了主要有兩種人在買茅台:不花自己錢的人,花自己錢的老百姓。幹什麼用的?請客送禮。
因此,茅台作為一種高端且有特色的“特殊商品”,消費彈性不大,價格變化對銷量的影響小之又小,在這種異化的“剛需”面前,一般價格邏輯必然賦予其“逢節必漲”的能力,也可以說頗有趁“節”打劫的意味。
其實,茅台酒牽扯的事情今年尤其多。年初,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巨額公款購買高檔茅台酒事件被曝光,接著,又有廣東電信員工實名舉報高管買茅台供內部消費。到如今,大家知道了,不僅大國企如此,各部門的酒桌上只要客人達到一定級別,茅台是必備之物。
茅台酒也許是無辜的,但在不規範的權力和畸形消費環境中,民間依然給它起了一個“腐敗酒”的綽號,並且與特權、濫用和賄賂聯繫在一起,於是聲名遠播的茅台酒成了“漲價酒”、“腐敗酒”,一次次在漲價的同時背負罵名。所以,包括茅台在內的白酒企業一次次肆無忌憚地漲價,根源不在於所謂的市場,也不在於發改委狐假虎威的恐嚇。這些高端酒企清楚地知道,只要社會權力一天不規範,天價白酒漲價的腳步就一天不會停息,哪怕毀了這壇好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