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學鷹表示,文物古建變身別墅、餐館,暴露了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現實矛盾,“從目前狀況看,利用有些過度,而管理明顯滯後”。
文物產權歸屬不明晰
最頭疼的是文物產權歸屬的問題。據中國文物學會文物鑒定委員會副會長張寧介紹,目前我國文物古建被用於商業開發有兩種形式:一是“公家的”,如故宮、避暑山莊、美齡宮等直屬於政府部門或被政府部門占用的文保單位;二是“私人的”,如因歷史遺留問題被企業和居民占用,或被某些經營者租賃使用。
張寧以蓮園為例分析說,區級文保單位內建築房屋的產權屬於誰?房租收入歸誰所有?將公共文化資源租借給集體甚至個人使用的合法途徑是否有章可循?這些問題都值得深入探究。
行動
北京
北京市東城區今年宣布設立名城保護專項資金,提出“十二五”期間每年安排1億元用於名城保護工作。
南京
2010年底,南京修改了相關房產開發政策,規定建設用地“先考古勘察,後出讓地塊”。考古部門可在土地出讓或古建商用前進行考古發掘或文物鑒定,這樣有利於文物古建的保護及土地的後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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