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屬私有、價值相對較低的文物古建可借鑒國外經驗,進行適度商業開發,在開發中實行“減稅嚴管”措施。比如,文物部門對文物商用業主實行預先投入、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但嚴格定期檢查或抽查,一旦發現業主改變文物原貌、保護不力,馬上收回古建使用權,前期投入不僅要退還,而且還要補稅。對屬於國有、價值較高的文物古建,必須加大政府資金投入,走商業開發的路子要慎之又慎。
——北京大學文化遺產保護研究中心主任孫華
各地要盡快進行文物普查,將尚存文物古建列入文保名錄。不僅是較大的園林宅院,一些民居也要納入保護範圍。
——北京師範大學民俗學教授萬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