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中國網報道,少林寺下院超化寺自制“阿彌陀佛”車牌一事近日網絡熱傳,雖然寺院回應稱,該車為居士捐的“工具車”,僅在超化寺三個相距很近的處所之間運送法會物品。但法律人士和交警均表示,此車牌系違法。
根據超化寺監院釋延鬆法師日前對媒體的回應,此車確屬該寺車輛,但手續齊全。因超化寺有上、中、下三處,相距一公里左右,每次開水陸法會運送物品不便,便有居士將自己的車捐贈給寺院,供運輸物品使用。
而寺院的說法卻被法律界人士認為不成立。7月6日,河南省國基律師事務所的陳奎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信仰和民族,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該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
陳奎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而法條中所指的道路,陳奎強調說,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內,但允許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共通行的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