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文學報》報道,國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不能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關係。例如,有的地方政府和企業法人刻意規避考古調查勘探而進行工程施工,造成文物損毀消失;有些地區在發展旅遊產業時對文物過度利用,甚至為建設旅遊景區而損壞文物。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於各類建設活動。一些地方對文物保護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報告中反映出來的目前我國文物保護中的種種問題,不禁讓我們沉思,尤其“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於各類建設活動”,更教人扼腕嘆息。這一驚人的結論,儘管只是一個抽象的數字,但我們卻可以想象得出,那一處處古村落、那一幢幢古建築、那一個個古遺跡,是怎樣在巨大的推土機下灰飛煙滅,被永久埋葬的。
“巨大的推土機”——這難道不是一種力量的隱喻?這種力量,往往是打著所謂“文化建設”的旗號而主導的文化非理性行為,它是沒有歷史和文化作為核心思維的棄“舊”圖“新”,它的邏輯是只看到了所謂快速發展、大興土木的短期利益,是那些無知無識者為了追求所謂“政績”的意志衝動。
當下,文物保護問題已是十分迫切。不少名人故居、歷史遺存、歷史建築,有的在“維修性拆除”或者“保護性拆除”的幌子下慘遭破壞,有的成為商品變賣。這些文物事件無不牽動各方神經,受到文化專家、學者和網友的批評和反對,人們呼籲堅持保護文物的歷史樣式,這也折射出社會生活中,文化界、文物界具有文物保護意識和歷史自覺、文化自覺的重要。
有人說得好:一個沒有故宮、天壇和頤和園的北京,將會損失多少魅力?難以想象,一個沒有大小雁塔和城牆的西安,將會有著怎樣的天際線?正是這些在尋常巷陌邂逅的飛檐,在市井坊巷偶遇的照壁,讓這裡成為北京、成為西安,讓這裡是中國,而不是其他城市、其他國家。文物的失落,就是一段文明的逝去,一段歷史的“殘缺”。所以,文物的消失、毀棄,無異於歷史和文化的一場劫難,而這樣的文化“傷痛”,我們該去怎樣撫平?我們又該怎樣彌補這歷史的“殘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