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以明顯感知的社會精神背景是,作為一個群體,作家正在社會生活層面上演大撤退,或者說,作家日益與我們變得陌生,日益失去我們應有的尊重和景仰。這對作家群體來說是一種尷尬和冷嘲,但對一個社會來說,難道不是一種更嚴重、更讓人充滿憂慮的尷尬和冷嘲嗎?
當代法國思想家莫蘭認為,“知識分子是知識界的成員,但知識界的成員不一定是知識分子”,知識分子這個概念不能化簡為一個社會職業階層,因為他們對於社會和人類負有重要的責任。對作家群體來說,尤其適用這樣的判斷。因此,當劉震雲先生把“趕馬車的舅舅”、“木匠舅舅”當做知識分子時,筆者體會到的隱喻是,多數作家已經不配擁有“知識分子”的稱呼,乃至已經被驅逐出了“知識分子”的行列。由此,作家所擁有的寫作技巧就僅僅是“手藝”,或是為了生存,或是為了迎合,或是為了取媚。當然,這似乎成了作家“告別”的符號,告別“知識分子”的蒼白演出。
當下,當知識分子倒退為“手藝人”的時候,就意味著他們對於自身作為知識分子所必須恪守的倫理信念卻不甚明確,對自身所肩負的社會期待也推諉再三。常識告訴我們,知識分子是社會活力的因子,是整個世俗社會生活中的思想者,是社會的精神標杆。有人認為,知識分子作為社會的一員,是在社會龐大肌體中的一種微量元素,維繫社會發展的大腦、心臟和整個肌體的運行。但是,當作家不是被商業化俘虜,就是進行自我閹割,甚至把個體利益追求當成了唯一的行動準則時,一方面是精神上的自我放逐,另一方面也完全背離了知識分子的立場。由此,作家和知識分子顯然“水火不容”而非我們期待中的“合二為一”,這怎能不讓我們失望呢?
作家是怎樣的“手藝人”?這是一個沉重的問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