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對於出現問題的工程、項目、決定,政府部門的處理方式多是亡羊補牢,雖然猶未為晚,但往往流於表面,難以“下不為例”。以“飛天”為例,這座雕塑建了又拆,花了多少錢?相關部門負責人始終不願回答,媒體僅從參與製作方獲知“估計達到幾十萬元”,仍然含糊不清。這筆錢誰來埋單?誰來負責?似乎更是未知數。草率決策,或浪費公共財政,或損害政府公信力,或兩者兼而有之,造成如此負面影響,若無人被問責,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又怎能體現政府部門改正工作失誤的誠意和決心?
問責之外,決策流程或也值得檢討。與其事後遭人詬病,不如事前公開透明,廣泛吸取民意。政府預算的錢袋子也要扎緊。花錢大手大腳,出了問題要彌補,難免又要再花一筆;一建一拆,花了兩筆錢,效果卻等於零,公眾非常心疼。這個後果,可不能光讓公眾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