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廣州三年展目前已經是第四屆了,這屆三年展拆分成了“啟動展”、“項目展”、“主題展”三個子單元,您怎麼看待這樣的一種展覽模式?
喬納森:雖然之前我沒有機會來觀看之前的那倆個階段,但是為什麼不呢?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模式,不需要把所有的東西都放在一個地點,一個時期,以不同的階段來逐漸展示需要表達的主題或理念,這種方式挺合理的。這樣的模式之前在國外並沒有先例,國外的觀眾可能難以體會到這樣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但我最關心的還是當地人能不能跟著這個過程慢慢融入到展覽中,體會藝術的“美”。
記者 :這屆廣州三年展主題展您是主要策展人之一,那您如何理解“見所未見”這個主題?
喬納森:我認為藝術在本質上也是一個未見的東西,一個事物、一個動作、一種行為。它之所以被稱為藝術,是因為我們的想象力。我們會把自己的想象力附著在那個事物身上,讓它變成藝術,藝術本身並沒有任何固定的形式。
記者 :這次三年主題展將分展場分別設在了廣州大劇院與正佳廣場,是出於什麼樣的初衷?
喬納森:籌備展覽的過程中,如果我能接觸到美術館以外的機會,我肯定會去抓住它。譬如說現在這兩個地方出現了,我會思考怎麼把它們和展覽的主題進行結合。舉個例子,聲音是劇院所擅長的,而聲音也是未見的,所以我們會把涉及到聲音的藝術放在劇院表演。
如果沒有刻意的去觀賞藝術,而是來到正佳這樣的商場,它周圍的環境會對你造成一定的影響,不只是藝術,還有很多不同的現象和物品。藝術與商品,行人與廣告,都是一種對立的關係,如果把藝術放在這樣的一個商場裡面,會是一個什麼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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