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的禁槍令只對好人有效,這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嘉賓劉成:我想從美國兩黨政策談一下美國為什麼遭遇“控槍難”。縱觀歷史,1968年的《美國槍支管理條例》出台,是民主黨人約翰遜總統主持的,它是美國第一次全國性的限槍政策調整,規定了“禁止跨州運輸火器”和“禁止向未成年、精神病或有犯罪前科的人出售武器”。然後在1986年,共和黨人裡根總統任期,出台了《火器擁有者保護法》,推翻了1968年“禁止跨州運輸火器”的條例,而且規定“不允許將賣槍者和買槍者的信息登記”。這也算是限槍運動的一個挫折吧。在民主黨人克林頓總統任期的時候,美國的限槍條例又有進步。1993年,通過了讓購槍者必須等待一個星期才能拿到槍的《布雷迪法案》。1994年,美國又批准了《進攻型武器禁令》法案,由於全美步槍協會的壓力,這個法案的有效期只有10年。到2004年,共和黨人小布什總統任期,《進攻型武器禁令》自動失效,而《布雷迪法案》在共和黨把持的國會手中,也被修改得面目全非。我們不難看出,主張限槍的往往是民主黨人,共和黨人則反對限槍。因為美國是兩黨交替輪流執政,限槍運動經常是反反覆複。
主持人牛角:共和黨本來就是靠槍起家,特別是通過林肯在內戰中樹立起他們在美國政治中的威信的。我現在想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因為美國公民的合法持槍權是以憲法修正案的形式通過的,如果想推翻憲法修正案來實現限槍或禁槍,需要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做到?
嘉賓劉成:必須要有三分之二的州通過修正案。但三分之二的票是相當難的,在美國歷史上最經典的憲法修正案通過案例,是美國內戰時期憲法第十三、第十四條關於黑人權利的修正案。但它有個很重要的背景是什麼,當時南方的參議院和眾議院失聲了。現在美國國會當中,民主黨只掌握了參議院,共和黨人在眾議院占優,因此奧巴馬這一攬子控槍法案,很容易在國會投票的時候遭到否決。另外,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判例,也讓民主黨人處於一個非常不利的境地。怎麼說呢?因為是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在玩一個文字遊戲,憲法第二條修正案規定“管理良好的民兵,為保障一個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在民主黨看來這句話是個因果關係,因為他是民兵所以才有持槍權,如果不是民兵就沒有持槍權;但是共和黨認為這句話是個並列關係,前面是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一個州自由的必要保障,後面的話是另一個意思,所有的公民都有持槍權,所以他們就打這個嘴仗。我們將民主黨的觀點解釋為集體持槍權,共和黨是私人持槍權,而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兩次判例都是支持私人持槍權。
嘉賓單桂志:美國人現在擁有的槍支數量是2.5億支,如果限制的話,我想民間的流通可能會更加猖獗,守法公民可能會出售手中的槍支,或是賣給政府,但職業犯罪分子得到槍支的來源很難真正受到限制,還會很容易拿到槍支。
嘉賓劉成:民眾對於這種擔憂也是有的。桑迪.胡克慘案發生以後,一方面民調支持限槍的直線上升,但同時排隊買槍、買彈藥的人也急劇增加,據報道民眾買槍增加50%的。民眾買槍的目的是什麼?擔心以後限槍之後買不到槍,不能防身了。而且我覺得現在美國普通民眾當中持槍派也是占主流的,以最大的持槍派組織和反對持槍派組織為例,最大的持槍派組織是全美步槍協會,光交費會員是450萬,最大的限槍組織是美國手槍限制有限公司,號稱會員數量才40萬,這個比例就能反映出美國民眾對持槍是個什麼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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