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原因則與這批樂曲在藝術上的過度求“新”有關,部分樂曲乃至於和西域新傳的胡樂相結合,以致“繁手淫聲”、“流而忘反”,被傳統視為不可取。
這批樂曲成為“亡國之音”,還跟其曲辭特點有關,這批清樂曲的遣辭造句均極為藻艶,由綺艶而至於“輕薄、淫蕩”,確非帝王所宜,遭人詬病也不奇怪。
第五個原因則與樂曲的實際表演情況有關。作為清商樂,這批樂曲不但是音樂,也是文學,而且還須應用於表演。在生產力尚非十分發達的古代,國家興亡往往與上層的奢華靡費有重要的聯繫,這批新聲曲在表演時裝束奢侈、勞民傷財的特點難免會成為眾矢之的。
(參考:黎國韜《清樂“亡國之音”論略》,載《中國文學研究》2012年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