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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再婚老漢拒給對象女兒買房被打折肋骨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2-03 17:10:51


  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25萬給了女方,卻說對方騙婚,女方卻說男方給錢是為了讓自己安心;男方把房子給了自己兒子,沒有顧及女方的兒子,引發雙方齟齬;因為沒有滿足女方女兒的要求,老頭被女方帶著女兒打斷肋骨,而女方卻說老頭完全把自己當保姆。近期,秦淮法院家事審判庭梳理了近年來的離婚案件,發現每年受理的再婚中老年夫婦離婚的案件有20件左右,其中子女干預財產處分和相互猜忌,是離婚的兩大原因,離婚周期大多在婚後7到10年間。法官找出了三起較為典型的案件,提醒廣大讀者,中老年夫婦再婚,要醜話說在前頭,坦誠相見,事先處理好財產糾葛,以防後患。

  案例1 25萬給了女方後疑心被對方騙婚

  朱先生與文女士均系中年喪偶,退休後生活平淡,各自的孩子也都成家立業,於是想找個門當戶對的做個伴。2015年2月,兩人在南京某婚介公司工作人員的撮合下相識,4月便登記結婚。不想,新婚不到半年,朱先生便起訴離婚,這是咋回事?朱先生稱,婚後不久,女方某天提出,銀行的朋友說有一種理財產品收益穩定,非常划算,想動員朱先生各出25萬元一起買,用於婚後生活。朱先生聽信便主動將手裡的錢給了女方,但等了兩個多月都沒有等到利息。情急之下詢問女方,女方卻支支吾吾,聯想到新聞裡經常報道的騙婚案例,朱先生心生疑竇。

  當朱先生把這些疑慮講給親友聽後,大家都覺得女方一定是在騙婚。在親友的鼓動下,朱先生決定直接起訴離婚,避免財產受到更大的損失。法庭上,文女士表示非常難過。她說,這25萬元是朱先生贈予她的,因為朱先生和自己領證結婚沒有征得他兒子同意,說是怕兒子反對,等領了證再告訴兒子。本著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朱先生執意把25萬元交給自己,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安心。“所謂的銀行理財根本是子虛烏有,是他在銀行工作的兒子特意幫他編造的借口,好來起訴離婚。”

  審判結果: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女方的經濟條件非常好,子女也發展得不錯,女方的子女和親屬都覺得騙財之說太荒唐,但他們知道兩人有感情,也衷心地希望兩人能夠相伴到老。在法院的調解之下,雙方消除誤解,冰釋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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