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整改——
須完善安全制度
兩年過去了,等待是“進行式”,打撈是“進行式”,記憶和改變也是“進行式”。
參加悼念的珍島中學一年級學生感嘆逝者:“他們離開的年齡與我們差不多,太令人惋惜了”“現實太殘酷,遇難失蹤者家屬的心情,想想都會覺得難受。”今年已經78歲的李奶奶告訴記者,今天一大早她就和朋友一起趕來彭木港希望撫慰家屬。
活著的人能做的,是記住逝去的生命。當天,除了珍島,韓國首爾市政府廣場等多地舉行了“歲月”號沉船事故悼念活動。韓國《中央日報》評論稱,“歲月”號不是我們社會應該忘卻的慘禍,而是一場需要我們永遠銘記的時代之殤。
“歲月”號慘劇發生後,韓國政府承諾整改,將每年的4月16日設為“國民安全日”。政府同時承諾改造的還包括新設國家安全處、解散海警、先由國家進行賠償然後再行使索賠權等。
然而,韓國社會變得更加安全了嗎?導致“歲月”號沉沒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積弊問題得到了多大程度上的解決?“歲月”號留下的問題仍然很多。
《韓民族新聞》評論稱,打撈沉船、找到最後一具屍體、查明事故真相,這絕不僅僅是事故相關責任人的事。活生生的歷史告訴我們,如果遇到這樣的慘劇仍不能反省、從中領悟,慘劇仍會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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