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9日電/網評:倡“光時”唱《榮光》具“港獨”屬性
來源:大公網 作者:方靖之
9月立法會選舉是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後的第一場全港性選舉。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布的草案說明中,第一章第二款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說明港區國安法將全面覆蓋到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都需要簽署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這將成為立法會選舉的“硬性要求”。
在“港區國安法”之下,反對派政客隨即陣腳大亂各自“逃生”,有如李柱銘之流急急與“港獨”切割企圖劃清界線;有如陳方安生之流為求“安生”,隨即表示退出政壇。有的為了參選,或如公民黨在網頁上删去“自決”政綱。不過,聽其言更要觀其行,反對派是否符合參選要求,不單要看他們說什麼,更要看他們做什麼。其中,他們是否主張“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是否有唱或播放《願榮光歸香港》歌曲,都足以反映其政治立場。原因是“光時”和《榮光》代表的是一種“港獨”立場和屬性,倡“光時”、唱《榮光》的人,當然不符合參選資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門大開,今年立選絕不能重蹈覆轍。
為什麼說“光時”和《榮光》具有“港獨”屬性?可從三個方面分析:一是兩者本身就帶有濃厚的“港獨”色彩。《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最早在去年8月於煽暴平台“連登討論區”上出現,是一首煽動“獨立分裂”的歌曲,歌曲創作人Thomas接受網媒訪問時承認這首歌已被支持者視為“香港國歌”。“修例風波”期間,一批“獨人”沒停過唱這首“獨歌”,伴隨的是揮舞“港獨旗”、美國旗,以及高叫“獨立”等口號。
至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光復”本身就包含推翻之意,其英文翻譯更加露骨,乾脆用“Liberate Hong Kong”(解放香港),就是要推翻現有政權。而“革命”通常指一個階級用暴力手段推翻另一個階級,結合起來看,就是指以暴力手段“解放”香港,本質上就是一場“顔色革命”。
二是從內容文本上分析。《榮光》的歌詞實際上是鼓吹一種敵對仇恨,暴力抗爭以至“分裂”“港獨”思想。歌詞中有挑動仇恨的:“淚再流……亦憤恨……昂首拒默沉”、有呼籲勇武的:“為信念從沒退後……來齊集這裡……同行兒女”、有號召暴力的:“號角聲……來全力抗對”、有宣揚“港獨”的:“為正義時代革命……我願榮光歸香港”。在MV中更有一班全副暴徒裝備的人在高歌,揮舞“港獨”旗,已是明火執仗煽動青年參與暴亂。至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八個字,不論如何解讀,如何詭辯,都難掩其“顔色革命”本質,如果連革命都不算“港獨”,這世上還有“港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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