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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峰 |
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近日,網曝衡陽市地稅局稽查分局副局長劉曉峰,花23萬元與情婦簽分手協議。29日,記者從衡陽市地稅局了解到,該局黨組已決定,劉曉峰免職接受調查。
據三湘都市報報道,27日,有媒體報道,2013年1月22日,衡陽市地稅局稽查分局副局長劉曉峰通過街道調解委員會與情婦林芳(化名)簽訂分手“協議”,並補償女方共計23萬元。報道稱,劉曉峰於2005年通過網絡聊天結識山東的林芳,提出要其來衡陽與其同居。為表示誠意,拿出了20萬元給林芳,兩人於2007年同居。
此事一出,引起廣泛關注,記者對當事人進行了採訪調查。
組織上出面調解兩人關係
“由於兩人的性格不合,她動不動就發脾氣,還數次鬧出自殺。”劉曉峰說,林芳“管”得厲害,甚至曾胡亂懷疑自己與弟媳有曖昧關係。由於跟家里人鬧得很僵,劉曉峰覺得無法忍受。
劉曉峰單位的同事們介紹,劉曉峰與林芳之間的事也是早有耳聞。林芳曾多次發送短信給稽查分局的局長唐建華,要局里的同事勸和,也曾在稽查分局門前欲吃安眠藥“自殺”。
“兩個月前,林芳找到局里,組織上也曾調解兩人之間的矛盾。”劉曉峰的同事們認為,由於劉曉峰早已與妻子離婚,調解劉、林之間的矛盾也理所應當。
劉曉峰說,自己與林芳相處,一直都是“她處於強勢,我處於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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