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歷史文獻無可爭辯地表明,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最晚從明清兩代開始,釣魚島已成為中國疆域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
自明朝之初,釣魚島已納入中國疆域版圖。嘉靖十三年(1534),明政府派給事中陳侃前往琉球,冊封琉球國王。陳侃在其所著《使琉球錄》中記載道:“十日南風甚迅,舟行如飛……過平嘉山(今彭佳山),過釣魚嶼(今釣魚島),過黃毛嶼(今黃尾嶼),過赤嶼(今赤尾嶼),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這一記載,清楚地指出了釣魚列島在中國疆域版圖之內。
類似上述的記載在史料中屢見不鮮。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的又一任冊封使郭汝霖在《使琉球錄》中寫道:“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初三日至赤嶼焉。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意為赤嶼(即今赤尾嶼)乃是對著並連接琉球地方之界山。山,古意即界山,也就是說赤尾嶼以東是琉球海域,以西是中國海域。
正是由於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所以從明代開始就把釣魚列島納入了海防範圍,對其實施了有效管轄。刊印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福建總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編著的《籌海圖編》卷一《沿海山沙圖》中,“福七”、“福八”兩圖不但記錄了台灣、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屬於福建海防範圍以內的情況,而且標明了這些島嶼的位置與統管區域。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達根據《籌海圖編》中的“萬里海防圖”重繪《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圖中把釣魚列島明確標明在中國海疆海防範圍內。
實際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為中國轄地,也是當時日本人、中國人、琉球人的共同認識。
1650年,琉球國相向象賢監修的琉球國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鑒》記載,古米山(亦稱姑米山,今久米島)是琉球領土,而赤嶼(今赤尾嶼)及其以西則非琉球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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