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3日電/昨日下午,記者從山東省招遠市獲悉,招遠“5·28”故意殺人案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經招遠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5月28日21時許,為宣揚邪教,發展成員,犯罪嫌疑人張立冬等6人,在招遠市羅峰路麥當勞快餐廳內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當索要被害人吳碩艶(女,35歲,山東省招遠市人)電話,卻遭其拒絕後,張立冬等人認為其為“惡魔”、“邪靈”,應將其消滅,遂實施毆打,致被害人死亡。
一名未成年人將另行處理
昨日,當地公安機關披露,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是張立冬(男,1959年10月8日生,河北省無極縣人)、張帆(女,1984年10月24日生,河北省無極縣人)、張航(女,1996年3月1日生,河北省無極縣人)、張巧聯(女,1990年8月23日生,河北省無極縣人),呂迎春(女,1975年3月8日生,山東省招遠市人)。
據了解,6名嫌疑人中4人是一家人,另外兩人一個是張立冬的情人,還有一個也是邪教組織的成員,但跟他們沒有親戚關係。其中,張帆和張航分別為張立冬的大女兒和小女兒。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等均為“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一名未成年人另行處理。當地公安機關稱,上述犯罪嫌疑人還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安機關正在繼續偵查。
警方:刑責認定不枉不縱
昨日下午,招遠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於行政在受訪時介紹:“作為刑事案件的偵辦,我認為難點在於捋清他們每個人在案件當中的具體責任,要分清對每個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主次、發揮的作用,認定上不枉不縱、公平公正”。他還說,由於此案涉及人數較多,相關的調查取證工作仍在進行當中。除了一人未成年外,對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的責任認定和劃分正在進一步確認和固定。
目前,除了犯罪嫌疑人張立冬被羈押在招遠看守所,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羈押在煙台看守所。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