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6月1日,陝西靖邊縣84戶400多名農民私自成立分地工作隊,測量並分配了與其他村組存在土地權屬爭議的70畝土地。消息在網上流傳開來,當地村民稱這是在“打土豪,分田地”。“分地行動隊”隊長王德武說,該土地承包者王治忠家族在當地“有權有勢”,村民多年討要土地無果,無奈私自分地。
據新京報報道,6月18日,靖邊縣政府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並不存在“打土豪”的情況,農民們私分土地也是不合法的,這實際是一起土地糾紛案件。縣政法委將引導幾方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衝突。
私自分地
6月1日清晨5點,49歲的王德武比平時早早起床了。藉著微弱的晨曦,他揮舞柴刀削木片,製作成半米長的木樁。
木樁用來做分地界標。王德武這天要帶領楊虎台村東邦組、前溝組84戶400多名村民,在沒有經過村委會和上級組織同意下,私自瓜分70畝土地。
包括這70畝地在內的1314畝林地由西峁組村民王治忠承包。但王德武等人認為這塊地應為東邦組、前溝組等4個小組共有,要求分地。6年間,東邦組與前溝組村民通過各種渠道討要無果後,決定成立“分地行動隊”,自行分地。
王德武被推舉為“行動隊隊長”。上午10點,王德武帶領40多名村民代表上山。他們扛著鋤頭、木樁來到事先勘察好的地前。去年他們在70餘畝的地上種了土豆,被王治忠報警,最終沒能收穫。
分地程序很簡單,總共70多畝地,兩個小組84戶人,根據每戶人口均分。王德武用腳當量地工具,一步一米,量好一戶的地,打下木樁作為標識。12點多,70畝地上打下密密麻麻的木樁。
分地幫個月後,王德武發現,他分地打下的木樁已經被王家派人拔掉,四分田地最終沒能奏效,村民將等待法院判決。
140餘萬徵地款引爆土地糾紛
楊虎台村位於毛烏素沙漠南段,村子土地的絕大部分是荒地和沙地,耕地和林地、草地所佔比例很小。
2008年,靖邊縣工業園區向楊虎台村徵地,過去不值錢的荒地變得金貴。村民們開始爭奪村里荒地的所有權,以期分到土地補償款。
2008年靖邊縣工業園區發放徵地款。其中480畝土地的140餘萬徵地款存在爭議。西峁組提出被征荒地緊鄰該組林地,應屬於西峁組單獨所有。但前溝組等則提出荒地屬於4個小組共同所有,徵地款應由4個小組村民均分。最終,四個組的村民誰也沒有領到徵地款,錢被凍結在鄉政府財政處。
目前,楊虎台村下轄三個小組正在爭奪的是另一塊1314畝土地的所有權。村委會認為這塊土地為四個小組共同所有,但靖邊縣政府及榆林市政府認定爭議土地所有權屬西峁組。前溝村、東邦村村民把靖邊縣政府告上法院,目前,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該案。
村民們反映,這塊土地的承包者王治忠的哥哥王治華是延長油田公司副總經理,村民把討要土地的失敗歸結為王家勢力大,視王家為土豪,最終有了“打土豪,分田地”的舉動。
疑點
4組共有還是1組獨有?
前溝、東邦組與西峁組爭奪的是一塊1314畝的土地,這塊地曾是荒地,上世紀80年代承包給西峁組村民王建國,後由其子王治忠繼續承包,並栽種樹苗成為林地。
2008年,前溝組和東邦組要求王治忠將土地交還楊虎台村重新分配,但王治忠以荒地是從西峁組手中承包為由不予理會,並用鐵絲欄杆圍住禁止村民進入。
前溝組和東邦組的村民隨後(同時)要求分割對這塊承包出去十餘年的土地。爭議的焦點在於這塊土地的所有權究竟屬於前溝、東邦、西峁、後灣4組共有還是西峁組獨有。
據1979年主持西溝大隊(包含西峁、前溝、東邦、後灣4個組,楊虎台村前身)分家的公社副主任張海強、楊虎台村支書杜海光、大隊長周玉甫書面證詞顯示,西溝大隊歷次分自然村組(小隊)時均只分了耕地、林地,沒有劃分荒地。不存在荒地屬於西峁組一說。
經歷西溝大隊兩分兩合的76歲老人杜海光說,西溝4個組歷次分合都只分合了耕地、林地。荒地歷來屬於4個自然組共同所有,自1955年以來就沒有分開過。4組村民在共有的荒地上放羊、采收草籽、建老墳,相安無事。
但西峁組組長郝耀軍說,1979年各小隊(小組)以口頭方式劃分了荒山,即與西峁組靠近的西山歸西峁,與前溝、東邦靠近的東山歸前溝、東邦,爭議的土地靠近西峁,理應屬於西峁。但新京報記者進一步詢問劃分的具體範圍,以及是誰主持劃分的,郝均拒絕回答。
政府是否偏聽偏信?
根據土地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靖邊縣和榆林市政府於先後作出行政決定,和行政復議,認定認為爭議地所有權屬於西峁組。
東邦、前溝組村民對此不滿,“政府向著王家和西峁組,偏聽偏信”。為此他們將縣政府告上法院,今年4月,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該案。
靖邊縣法制辦副主任喬廣青6月20日向新京報記者證實,縣政府已經接到行政起訴通知書,暫未確定庭審時間。喬廣青表示,歡迎群眾使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化解矛盾。
縣政府作出爭議地屬於西峁組的行政決定依據何在,是否存在偏聽偏信?
靖邊縣法制辦副主任喬廣青解釋稱,縣政府決議把爭議地權屬判給西峁組,一方面有大量證詞證據,另一方面因為西峁組一直對爭議地進行現實管理。證人證詞顯示,1963年,西溝大隊分家,荒地連同耕地、林地一同分家,而1975年各小隊合併,只並了耕地和林地,荒地沒有合併,這意味著這塊爭議地在1963年就以確定屬於西峁組。
王建國承包土地曾簽署合同,究竟是與西溝大隊簽署的,還是與西峁組簽署的,前溝等組的村民與縣政府也存在爭議。
據1979年至1984年任楊虎台村支書王亞成提供的“荒山地治理承包合同”顯示,王建國於1979年從西溝村組承包了1000畝荒地,承包期為15年。合同發包方為:西溝村組,合同蓋章為“靖邊縣海則灘鄉楊虎台村民委員會”。這意味著荒地的所有權歸原西溝村4個組共有而非西峁組所有。但縣政府並沒有採信這種說法。
喬廣青解釋,1979年沒有村委會,當時稱生產大隊,該合同蓋章很可疑,而且是複印件,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王亞成做出書面證據,證明合同內容屬實,1979年承包時是口頭協議,1984年補寫承包合同,但仍未被採信。
而據喬廣青提供的證據顯示,1984年,王建國、郝耀軍等7人從西峁組承包了荒地,分別與西峁組簽訂了《承包治理小流域合同》,王建國將合同丟失,但郝耀軍的合同保留下來,合同上顯示是從西峁組承包合同上,治理年限1984-1985年。因此靖邊縣政府認定王建國是與西峁組簽訂承包合同。王治忠向新京報記者承認了合同遺失。
前溝、東邦組村民認為縣政府不採納已經存在的合同,卻間接取信丟失的合同,明顯存在不公,因此對靖邊縣政府的決議不服,申請法院裁定。
喬廣青說,政府決議經過工作組大量取證調查,依照程序作出的,村民有自己的不同意見可以理解,案件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最終由法院判定。政府將尊重法院的判決。
背後有“土豪”?
王治忠是西峁組人,其兄王治華是延長油田公司副總經理。村民把討要土地的失敗歸結為王家勢力大,視王家為土豪。
據王德武介紹,6年來,村民想過各種辦法向王治忠討要土地,從村委會、鄉政府一級級上告到縣政府、榆林市,甚至送舉報材料到中紀委,均沒能要回土地。王家是否是土地糾紛背後的“土豪”?
楊虎台村村支書詹深英19日告訴新京報記者,他自2011年擔任村支書起,就為了協調土地糾紛焦頭爛額。詹深英說,據他瞭解,爭議土地所有權應該屬於4個組集體共同所有,但他沒辦法解決這個糾紛。
“西峁組有王家的權力背景。”詹深英說。2012年,他不下20次找過王治華,要他和村民和解,同意讓出一部分地給前溝、東邦村民,“但他拒絕了。”
楊虎台村所屬的海則灘鄉黨委書記劉生峰19日介紹,他多次協調過村民間的土地糾紛。雙方曾經發生過兩次大衝突,2011年,前溝、東邦組民上山拔掉王治忠栽種的上千棵鬆樹苗,鄉政府成立工作組協調糾紛;2013年,前溝、東邦組村民在部分承包地上種植土地,王治忠報警,引發衝突。
6月18日,王治忠向新京報記者回應稱,承包的土地是他從父親手中延續過來的,他哥哥早就進城做了國企幹部,與土地糾紛沒有任何關係。西峁組組長郝耀軍亦告訴記者,西峁村民自主維權,與王治華沒有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