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遼寧鐵嶺監獄拖欠獄警工資20年,這跟落實“全額保障”獄政改革措施不力有關,也亟須有關部門以依法行政態度,回應獄警訴求。
《新京報》報道,“討薪難”是個老話題,它跟務工人員沾邊。可遼寧省鐵嶺監獄的獄警們,如今也加入到這一行列。
據中國之聲報道,遼寧省鐵嶺監獄從1993年到2013年,一直拖欠獄警的部分工資和津補貼。今年6月,鐵嶺監獄發布了工資補發方案,但獄警極為不滿:一是明明欠薪20年,但方案只解決1993至2003年的十年欠薪;二是之前鐵嶺監獄是省直機關,之後有屬地管理傾向,按之前的計薪方式監獄應補發每位幹警3萬到5萬,現在只補發3千到5千元,縮水近10倍。
應該說,監獄欠薪不算新問題了,其根子就在監獄財政撥款不到位,獄政改革不徹底。
雖然早在1994年《監獄法》就規定:“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但長期以來,很多監獄的經費都未得到全額保障。這導致基層監獄為了“生存”,不得不經營企業搞創收。而監獄作為教育、改造服刑人員的司法機關,又充當市場經營主體,難免存在角色衝突,也易滋生腐敗問題。
所以到2003年時,國務院批轉了司法部《關於監獄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啟動“全額保障、監企分開”的監獄體制改革。2012年4月,國務院關於監獄法實施和監獄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提到:2011年財政撥款占監獄經費支出比重達到87.9%。但全額保障不到位,仍導致監獄系統歷史欠債嚴重,像這次曝光的鐵嶺監獄欠薪長達20年的問題,像病灶一樣時時發作,就是個典型注腳,它影響了獄警的士氣,也易誘生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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