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意帶著哭腔說,借來的錢都用於做生意了,但全被別人騙光了。“我對人、對朋友都是拿真心對待,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這樣一次次地騙我,端木雪……唉,這麼叫習慣了。”李強突然質問說,“你每次騙我的理由都不一樣,是因為我傻,還是我這人真的好騙?”
“不是。從內心來說,我真的沒想過要騙你。你不知道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我身不由己……”兩人在法庭上爭執起來。張曉意還稱,認識多年,李強對她也是有想法的,自己也想盡快還錢不再糾纏下去。
李強並不認可張曉意的說法,稱她內心並不想還錢,過去曾多次威脅過他,要麼等著她還錢,要麼去報警,說急了就罵。
希望被輕判 不願傷女兒
根據張曉意之前的供述,她利用了李強想找有錢有背景的女子、不想奮鬥、想與她談戀愛的心理,一次次向他借錢。“第一次借了5萬元後與他發生了性關係,從那以後我的心理髮生了變化,我心裡很自責,就想盡辦法向他借錢。後來我覺得他這個人比較虛偽,見面就想和我交朋友,還要親熱,我就拒絕見他,說我不在北京。”張曉意說,這些錢有的做生意賠了,有的自己消費了。張曉意的丈夫作證說,兩人1999年結婚,自己無業,家庭經濟來源靠妻子做生意。
庭審最後,張曉意向李強表示道歉,希望法官念及女兒還小,少判她幾年,她出去會盡快還錢。“我願意為被害人付出代價,但希望孩子別受傷害。”昨天,檢方建議判處張曉意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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