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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榮縣教育局紀委調查證實,李志權在當值巡查宿舍時用中性筆劃傷五年級學生吳某的臉,致其臉部多處破皮受傷,情況屬實。但是,網絡上流傳的那張“臉上疤痕明顯,還有縫針”的照片源自網絡,並非吳某本人,且與真實傷情大相徑庭,“誇大了許多”。
李志權的行為雖未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但對其心理造成了影響。李志權的行為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了整個教師隊伍形象。因此,經榮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免去李志權校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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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劃孩子
在巡查宿舍時,宿舍管理員投訴住校學生吳某經常夜間吵鬧,校長李志權順手用中性筆在其臉上劃了四五下以示警告。他稱,應該是筆蓋掉了,筆芯直接劃傷了該生的左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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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下跪
在登門看望學生並向家長口頭道歉後,他突然向吳某家長下跪並再次道歉。“我就說,是我的不對,表示道歉,希望你們能原諒。”他說。為何下跪?他稱“沒有多想,只是想真誠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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