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被免職 補償學生8000元
本以為事情就此畫上句號。李志權沒想到,9日上午,他接到保華鎮政府打來的電話,要他10日上午去調解中心商量補償金的事。10日一大早,李志權來到鎮政府調解中心。“我想著,花幾千塊錢買個教訓。”李志權說,學生家屬開口就要10萬元,不然就繼續投訴,“我肯定沒那麼多錢,即使有,也應該按照法律來賠”。最終,雙方不歡而散。
11日,榮縣教育局接到情況反映。12日,教育局紀委工作人員一行到禮佳小學校進行調查核實。現場,縣教育局紀委相關負責人對李志權進行了批評教育,也對學生家長提出的賠償要求作了調解。16日,榮縣教育局研究決定,認為李志權在教育學生過程中方法失當,行為有違師德,因此作出免去校長職務、全校通報批評的處理決定。
李志權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接受縣教育局的處理決定,成為一名普通教師後,肯定會認認真真地幹好。對於學生家長提出的經濟補償,李志權稱“只要是適當範圍內”,他願意進行補償。昨日下午4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從吳某父親處得知,雙方已經就經濟補償金額達成一致,李志權給學生及其家屬8000元現金作為經濟補償。
受傷學生家長
接受校長道歉
娃娃的傷有所好轉
學生吳某,現年10歲,就讀禮佳小學校五年級,父親在成都打工,母親在家照顧老人,周一至周五都在學校住宿。對校長劃傷兒子一事,吳某的父親稱,校長的行為惡劣,他很生氣。他說,7日下午,李志權來家裡看望娃娃並道歉。話沒說幾句,李志權突然跪了下來,說“這個事情是他錯了,表示道歉,希望我們原諒”。大概10來秒鐘,他和其他老師上前把他扶了起來。對李志權的道歉,吳家人表示接受。
吳父說,要求10萬元賠償,其實是在氣頭上隨口說的,“賠不賠都無所謂,只希望娃娃不破相,心裡不要有陰影”。事後,他勸說兒子返校上課,但鑒於此事,準備讓兒子下學期轉學。他稱,目前兒子臉上的傷有所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