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說,徐某負責在新民找要結婚的男人,奚某負責找姑娘,他負責辦理假身份,徐某和奚某再帶著姑娘到新民找事先聯繫好的當地媒人,讓姑娘用假身份與當地人結婚,索要彩禮錢,“奚某和徐某在收到彩禮錢後離開新民,讓姑娘在新民住一段時間,再找借口回廣西,回去就再也不回來了。”
五人合謀詐騙兩起
10.75萬元全部揮霍
2013年11月,檢察機關將此案起訴到法院。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2月,徐某、奚某、黃某、紅某經預謀後,黃某在廣西為紅某偽造虛假身份信息,將紅某化名班某,徐某、奚某在新民為紅某介紹對象,以登記結婚需要彩禮錢為由,騙取王某人民幣48500元。
2013年1月,徐某、奚某、黃某、房某經預謀後,黃某在廣西為房某偽造虛假身份信息,將房某化名唐某,徐某、奚某在新民為房某介紹對象,以登記結婚需要彩禮錢為由,騙取鄭某人民幣59000元。
五人詐騙所得的贓款,全部被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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